据证监会网站7月9日消息,7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62号国务院令,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证监会负责人日前就《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答记者问时表示,《条例》坚持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划定监管底线,全流程促进私募基金规范运作。
投资者注意!私募重磅监管条例明确多项禁止行为 一类基金可享“优待”
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进一步强化管理人的信义义务 提高资管行业规范运作水平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全面规范资金募集和备案要求 明确私募基金财产投资范围和负面清单
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划定监管底线
证监会:逐步完善私募基金资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
完善监管制度 规范行业发展——解读私募投资基金监管条例三大亮点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公布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发布 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专章 培育长期机构投资者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全文公布!9月1日起施行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发布 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专章 培育长期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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