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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资金占用死灰复燃 须下重手整治

曹中铭
2026-06-15 10:35:49

科创板H公司披露了针对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专项整改报告。

目前,科创板H公司披露了针对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专项整改报告。H公司披露该报告,与其实控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关。近些年来,上市公司资金被大股东、实控人或关联方占用呈现出死灰复燃的态势,个人以为有必要下重手进行整治。

根据监管部门的调查,时任H公司实控人、董事长与总经理的蔡某在2023年与2024年通过向供应商支付无商业实质采购款的方式,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近4000万元的资金。时任董事、副总经理以同样方式在2022年至2023年间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近2500万元资金。两人合计占用H公司近6500万元资金。

该资金占用都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也未在H公司的临时公告或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因此,其相关年度的年度报告也涉嫌虚假记载。

H公司资金被占用,将产生一系列的后果。违规人员被上交所处以纪律处分;因审计机构对其2025年报出具了否定意见,其股票已于今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涉嫌虚假陈述,目前利益受损投资者已开始征集维权活动。

更重要的是,因资金占用、年报被出具否定意见以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H公司股价从今年5月6日开始出现大幅下跌走势。期间的最大跌幅高达46.25%,几近“腰斩”,个中投资者的损失也是不言而喻的。因此,H公司实控人等虽然占用的资金不算太多,但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也是有目共睹的。

近些年来,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的案例不时出现。像*ST岭南华微电子、南方黑芝麻海德股份、金花股份、永悦科技等上市公司均“榜上有名”。有的被占用资金数千万元,有的达数亿元,像华微电子被占用资金近15亿元。相关上市公司最后的处罚结果基本上与H公司相同。罚款、市场禁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股价下跌,以及投资者发起诉讼等,不一而足。

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一样,上市公司资金被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已成资本市场的一颗“毒瘤”,侵蚀着资本市场的躯体,也损害了上市公司以及投资者的利益。而早在20多年前,监管部门就已着手整治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尽管其后该状况有所好转,但近些年来又呈现出死灰复燃的态势。

目前对于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所采取的监管举措,往往都是责令归还、通报批评、罚款、市场禁入、因虚假陈述被诉讼索赔等,个中行政处罚与承担民事责任的居多,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例则较为少见,这无疑是值得商榷的。

个人以为,对于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不能简单地采用行政处罚措施。而且,鉴于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愈演愈烈的现象,刑法显然不能再缺位。《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无偿或以不公平的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须承担刑事责任。个人以为,该规定不能成为摆设。

上市公司实控人、大股东或高管利用职务便利,导致资金占用情形发生的,无疑属于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目前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的典型案例为某集团董事长赵某被判刑。客观上讲,这样的案例太少了。

对于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死灰复燃现象,个人以为,需要形成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的“组合拳”,单一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已不能有效制止这一行为的发生。治乱须用重典,对于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现象同样适用。

(本文作者介绍:独立财经撰稿人 在三大证券报等多家媒体发表文章数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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