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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年报数据“打架”该如何进行认定?

曹中铭
2026-05-14 14:32:25

  S公司披露的年报出现多处数据“打架”现象。

日前,创业板披“星”戴“帽”的S公司披露的2025年度报告引起市场行注目礼。市场关注的焦点在于,S公司披露的年报出现多处数据“打架”现象。对此,该如何对其进行认定呢?

其实,S公司2025年报看点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因披露的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且年报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已触发深交所退市风险警示条款。这实际上也意味着,S公司是存在退市风险的。

其二,多个数据之间出现矛盾之处。比如年报摘要显示,报告期内实现营收11.49亿元,而年报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以及主营业务分析部分的营收却为6.16亿元,二者相差约5.33亿元。与之相对应的是,年报摘要称营收同比下降43.73%,而主营业务分析部分称同比下降69.81%,两者相差逾26个百分点。

再如该公司的电池片业务。主营业务分析部分称“电池片业务贡献收入4.62亿元,占比达到40.27%”;而在营业收入构成的表述中,该业务占比却为“75.07%”。同样一项业务,在不同的表述中,占比竟然是不同的,确实匪夷所思。

根据三季报,S公司去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1.11亿元,年报披露为6.16亿元。其中的原因在于,该公司在更换了审计机构后,现审计机构将原先认定为营收的近5.41亿元进行了调整,导致其营收锐减。但是,营收调整了,其相关数据却没有进行调整,最终出现了非常低级的数据打架现象。

客观上讲,如果S公司稍微在年报披露上用点心思,也不会出现如此的低级错误,但不幸却变成了现实。而问题则在于,年报披露数据的前后不一致,监管部门该如何认定其行为?

在年报披露结束后,每年都会出现对年报“打补丁”的现象。上市公司的年报更正公告、修订公告等,往往会如雪片般飞向市场,也在市场上形成一道刺眼的“风景”。无论是对年报进行更正还是修正,侧面上说明此前披露的年报是存在问题的。

几乎在每一家上市公司披露年报第一节的重要提示部分,基本上都会有这样的一段文字: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但实际上,像那些需要进行更正的年报、财务造假的年报,以及存在其他方面问题的年报,显然都谈不上“真实、准确与完整”,当然其披露的年报,也可认定为“问题”年报。

但对于这样的年报,如何认定才是真正的问题。上市公司存在重大事项没有披露,可认定为重大遗漏;财务造假的年报,可认定为虚假记载;对于投资者容易产生误导的年报,可认定为误导性陈述。

需要更正的年报,以及像上述S公司这样数据“打架”的年报,显然算不上财务造假,当然也不能认定为重大遗漏。但是,由于数据出现错误,或可认定其为虚假记载;由于错误的数据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或也可认定其为误导性陈述。

目前监管部门对于年报“打补丁”或对年报进行更正的行为,往往是下发监管工作函、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了事。真正由于存在上述现象受到严惩的,则几乎没有。

但年报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窗口,也是其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任由年报“打补丁”与更正现象的泛滥,无疑又是值得商榷的。一家上市公司如果连一份年报都编制不好,甚至会存在众多的低级错误,又如何能够经营好企业?如何能维护好其股东的利益?

也正因为如此,个人以为,对于上市公司年报存在诸如数据打架、需要更正或修订的现象,建议监管部门认定其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行为。投资者因之产生损失的,可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对上市公司提起诉讼维权。

(本文作者介绍:独立财经撰稿人 在三大证券报等多家媒体发表文章数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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