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 | 莫开伟
据iFinD数据显示,截至5月7日,年内全国已有54家农村信用社及相关责任人被监管部门开出罚单,受罚机构累计被罚没金额为5048.81万元。对比去年同期,39家农村信用社合计被罚1996.77万元,今年农村信用社被罚没金额同比增长152.85%。
农信社(农商行)被处罚金额同比增长与全国银行机构处罚金额总体减少态势形成鲜明对比,因为据今年1季度央行、国家金监总局、国家外管局及派出机构对银行机构及从业人员共开出罚单1700张,罚没金额6.12亿元,环比分别减少15.92%与38.06%。出现这种格局,既表明监管部门对农信社(农商行)监管趋严,也表明农信社(农商行)本身违规经营行为仍未彻底止步,在经营中打监管“擦边球”现象依然严重。
而目前在农信社(农商行)体制机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之前,监管部门试图想通过严监管、重处罚方式,来遏制其经营违规行为,倒逼其走上合规经营之路,虽然可能在短期内形成威慑,推动表面合规,但从长远看,这是治标不治本之举,不可能完全奏效,也难走上合规经营之路。
原因在于农信社(农商行)长期合规经营的基础依然脆弱,对于违规经营诱惑尚未产生较强的抵御力和“免疫力”。用浅显的话说,若让一个穷得连饭都不上的人去好好修为自身素养,这几乎就是一种奢望。就目前农信社(农商行)来说,有如下四大致命缺陷决定其经营乱象难被彻底遏制住。
体制问题未解决,抑制违规经营缺乏有效约束力。从农信社(农商行)被处罚情况看,多数违规行为如贷款“三查”不到位、内控失效、股东股权混乱,源于农信社长期存在的公司治理缺陷。农信社(农商行)“三会一层”有形无神,形同虚设、独立董事监督乏力、县域人情干扰决策等问题,导致内控机制持续失效,更使得流程合规流于形式。即便目前全国省级农信社(农商行)系统自上而下推行的改革,无论是省级法人还是市级法人制,始终没有跳出机构“简单叠加效应”怪圈,只是机构数量合并,资产规模和员工数量得到扩大,而改革并没有涉及经营管理体制的“核心区域”,经营理念和经营机制依然是“穿新鞋走旧路”和“新瓶装旧酒”,无法摆脱重数量轻质量粗放经营的“窠臼”,受体制机制制约也很难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
考核机制未转变,抑制违规经营等于“与虎谋皮”。与国有大行和跨区域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农信社(农商行)属于中小地方金融机构,原本处于竞争劣势,为在夹缝中求生存,总是千方百计单纯把做大存贷款规模当着重中之重的工作,有时甚至为完成任务,对基层网点员工一些违规经营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忽视风险合规,极易诱发系统性违规;即便被监管部门检查发现总是采取攻关手段来规避处罚,不是想通过反思和改变目前体制机制来刹住违规问题。尤其在存款竞争白热化、净息差收窄背景下,绝大部分农信社(农商行)机构为完成规模考核指标,更是不惜玩弄虚假手段来达到完成考核之目标,于是虚增存贷款、以贷转存等手段便成了“标配”。而且,农信社(农商行)每一次改革,也包括目前正在推进的省级农村信用联合社的改革,仍未触及改革考核机制这一深层问题,“业务挂帅”、“业绩论英雄”等考核风气浓厚,这充分反映了“规模情绪”与不合理绩效考评的深层矛盾,要阻断对规模增长依赖犹如给未满周岁的孩子断奶一样艰难。
用人机制未革新,抑制违规经营缺乏有效保障。目前农信社(农商行)人事大权操纵在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县级法人管理层考核、选拔、任命等权力高度集中,这样容易造成省级农村信用联社掌管官帽,但对下面呈报上来的高管人员业绩品行难以全面掌握,这给一些心术不正、投机钻营之人创造了机会,“用人失察”之事常有发生,用人上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在所难免。近年来农信社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件大都与“用人腐败”存在很大关系;一家县级农信社(农商行)法人的品行对该机构发展至关重要,一个人没选准,各项内控机制就会形同虚设,这家机构的经营就有可能被搞得乱七八糟,漏洞百出,更会酿造巨大的经营风险隐患。我们反过来再看当前推进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改革,在人事管理方面仍没有放权,县级农信社(农商行)员工没有权力选出自己经营管理层,也更难遴选出最优秀的员工走上管理层; 高管选拔走的都是上级任命的行政老路,“衙门习气”、“官僚作风”依然在侵蚀着农信社(农商行)的健康经营管理肌体,正如一个满身病痛之人让他坚持正常体育锻炼,几乎是一种奢望;也可以断言,只要这种人事管理体制不改变,要抑制住农信社(农商行)的违规经营行为几乎是痴人说梦!
整改方式未到位,抑制违规经营难以触及灵魂。农信社体制经历几次改革,名字称呼也变了好几次,时间跨度延绵了二三十年,一些违规问题却是屡查屡犯和“屡罚屡犯”,成了久治不愈和无法根除的“顽疾”:比如信贷业务领域的贷前调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三查流于形式、违规审批发放贷款等违规行为层出不穷;违规下达存款考核指标,设置月末、季末时点性存款规模考核,变相逼迫基层“冲时点”等违规现象依然故我,有些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并给予严厉处罚,由于基层合规文化薄弱,员工合规意识淡薄,“重业绩、轻合规”导向未变,合规培训流于形式,执行率低,加上之前处罚重机构轻个人,更让不少员工抱着侥幸心理,滋生违规十次被发现一次还是“赚的”畸形心态,对违规处罚更缺敬畏之心,让罚款仅具“止痛”效应,甚至成了“隔靴骚痒”,未触及经营灵魂,在各种利益冲动面前对违规选择性失忆,“好了伤疤忘了痛”几乎七成了常态;尤其,在违规经营盛行情势下,更使得一些农信社(农商行)机构将巨额罚款视为“合规成本”,让监管部门的严监管重处罚之拳犹如砸在棉花上,也使得农信社(农商行)违规行为陷入“交罚单—整改—再违规——再罚款”的恶性循环怪圈。
因而,单纯依靠严监管重处罚难以真正倒逼农信社走上合规经营之路,但可将重罚作为改革窗口期的“催化剂”,同步推进治理重构、科技赋能与文化重塑,则有望实现从“治标”到“治本”的转变。正如专家所言:“处罚不是目的,重塑基因才是关键。”只有将农信社(农商行)体制基因及时重塑,才有可能将农信社(农商行)推上脱胎换骨的新生之路,将监管压力转化为内部治理能力提升,从而实现从“被动合规”到“主动合规”的跨越。就目前而言,一要及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将农信社改革继续向纵深推进;推进省联社改革,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统一治理架构与风控体系;通过合并重组打破“小散弱”格局,建立垂直穿透的审计与风险管控机制。二要强化科技赋能与流程刚性,提高合规经营效能;将贷款审批、风险分类等关键流程接入统一数字化平台,以系统刚性替代人为弹性;引入AI监测、人脸识别、OCR核验等技术,提升反洗钱与贷后管理效率。三要构建全员可追溯的问责机制,真正形成强大的监管威慑力;将合规表现与绩效、晋升强挂钩,推行“合规积分制”;对基层员工开展场景化、实战化合规培训,而非简单读文件作表面文章。四要强化“双罚制”,消除追责空白,不仅处罚机构,还对责任人追责,包括派遣制员工被终身禁业,打破“临时工免责”侥幸心理。五要聚焦高发领域,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将处罚集中于信贷违规、内控失效、反洗钱失职等“重灾区”,形成精准打击。六要重塑合规文化,从骨子里培育员工合规意识。从“罚款文化”转向“敬畏文化”,让合规成为职业底线而非成本负担。七要改革高管选人用人机制,走民主之路,将县级农信社(农商行)高管选举权交给员工,让员工将真正有管理能力、道德品行优良的人推选到管理层;打破官本位和终身制,实现任期目标责任制,能上能下,焕发管理活力。八要改变当前的考核方式,不唯存贷款和中间业务规模,把存贷款和中间业务拓展的质量放在考核首位,形成正确考核导向,培育健康经营理念,推动农信社(农商行)高质量发展。
(本文作者介绍:知名财经评论人、独立经济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