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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庚南:走出普惠金融的迷思——以激励相容优化监管考核

李庚南
2026-01-15 10:52:19

意见领袖 | 李庚南

当普惠金融被列入“金融五篇大文章”,如何写好这篇文章、促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便成为金融机构与监管者共同面临的挑战。尽管近年来政府、监管、金融机构等各方协同下,普惠金融发展在提升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方面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普惠‌信贷规模持续扩大‌、‌融资成本显著降低‌、‌服务模式不断创新,但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仍面临多重困境。

‌ 当前,普惠金融发展正处于金融机构风险上升、普惠金融商业可持续面临挑战、普惠客群有效需求不足等多重挤压叠加的困境。弱化或优化普惠金融监管考核的呼声渐高,但完全放弃显然不利于普惠金融的持续推进。实际上,日前召开的2026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明确强调要健全金融“五篇大文章”政策框架、统计和考核评价制度,持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融资平台债务等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对普惠金融的监管引领仍将强化。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客观研判当前普惠金融持续增长面临的现实困境,既充分考虑监管考核对金融机构业务拓展的压力,包括对金融机构享受免征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增值税的影响,又总体上保持普惠金融发展步伐不停、势头不减?运用监管激励相容机制,推动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或成为一种选择。即:通过制度设计,使金融机构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自觉遵循普惠金融监管目标,实现机构利益与监管目标、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与风险防控的有机统一。其核心在于改变传统“命令—控制”式监管的对抗性,转而引导金融机构将普惠金融的监管要求内化为自身商业化经营的逻辑,在普惠金融领域形成监管与机构的激励协同与合力。通过践行监管激励相容,使金融机构在最大化自身利益的同时促进普惠金融监管目标的实现, 将监管关注的风险内化为影响金融机构成本收益的核心变量。

毋庸置疑,普惠金融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差异化监管的推动。 毕竟,普惠领域固有的弱质性使其始终面临市场失灵的困惑,存在风险、成本与收益的错配,使普惠领域始终处于资金的“高地”,——资金流如水流,如缺乏外部驱动力,只会流向融资的“洼地”(比如优质大企业、大项目),而不会自动流向“高地”的。除非修筑合适的水渠(金融机构的差异化服务),并施以适当的压力(监管的差异化)。

差异化监管的基本逻辑就是,运用差异化的监管工具与手段(如差异化的风险资本要求、不良容忍度等),打破金融机构对小微、“三农”等普惠客群“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不会贷”的梗阻,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领域的金融支持。我们知道,作为盈利性组织,金融机构要在规避风险、实现盈利与支持普惠客群之间寻找平衡点。这显然并非易事,需要通过监管手段加以适当引导和纠偏,需要综合运用监管考核、市场准入、高管管理等手段,对金融机构服务普惠客群进行正向激励,此前监管部门实施的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MPA考核等,均是差异化监管的具体实践。

但聚焦于普惠金融的差异化监管激励不应是简单的、单维的、静态的考核,而应是综合的、多维的、动态的考核,其中激励相容是一种更有效、更科学的模式。在激励相容的监管理念及机制下,监管目标通过利益疏导内化为金融机构强化普惠金融服务的自觉行动。在普惠金融领域,激励相容总体上可拆解为监管政策、机构内部和市场生态三个维度激励相容的协同。

其一:监管政策的激励相容

在监管政策层面践行激励相容理念,就是要通过相关普惠金融制度设计,使银行积极、主动响应监管部门关于普惠金融的目标要求,并能实现自身稳健经营和风险的防范化解。在普惠金融领域,监管激励相容表现为优化考核、差异化引导。

优化考核,就是在普惠金融考核方面,要实现由“规模考核”向激励相容转变,关键是弱化单纯的增速和规模考核。所谓弱化考核,并非简单地放弃考核,而是要改变原有普惠金融目标(增速与规模)考核的方式,实行目标自愿承诺制,由监管明确目标改为由机构依据自身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承诺目标,将外部监管要求内化为机构自身管理目标要求。同时,要提升考核的精准性,强化对“首贷户拓展率”、“信用贷款占比”等体现服务深度质效的指标监测,避免“掐尖竞争”和“垒大户”。

差异化引导,就是要对大型银行与中小银行实行差异化的监管考核政策,即实施“分类监管”与“差异容忍”。首先是要明确不同类型机构基于自身禀赋的差异化定位。要引导大型银行发挥科技和资金优势,聚焦标准化、线上化的普惠产品,并探索供应链金融;引导中小银行坚守本地化、社区化,发挥“人缘地缘”优势。同时,要适度提高普惠贷款不良容忍度,明确尽职免责细则,真正打消基层经营行及客户经理的“零风险”顾虑。

⚙️   其二:机构内部的激励相容

推动金融机构内部建立普惠金融的“激励相容机制”,核心是通过制度设计,让金融机构服务普惠群体的商业目标与其应履行的社会责任和外部政策目标达成一致,确保外部激励能有效传导至基层机构和客户经理,从而实现普惠金融的商业可持续。

金融机构实施内部激励相容的基本抓手主要包括:一是优化绩效考核,其核心是实施差异化考核。通过提高普惠业务在分支机构、客户经理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和分值,同时降低利润考核权重,增加客户服务、信贷增量等指标权重,调动基层经营和及客户经理拓展普惠业务的积极性。二是落实尽职免责。通过制定清晰、可操作的普惠信贷尽职免责细则和认定流程,明确免责情形。同时,适度提高普惠小微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如可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消除基层机构及客户经理的后顾之忧。

三是实施内部资源倾斜。对普惠业务配置更低的经济资本,或给予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优惠,提升其内部收益考核表现。四是权限设置与业务流程优化。即向基层行适度下放普惠贷款审批权限,并优化信贷流程,推广线上化、批量化的业务模式,降低运营成本。

其三:市场生态的激励相容。

从市场生态角度看,普惠金融的激励相容机制已不再是单家金融机构的内部制度,而是一个由政府、金融机构、数字平台、小微企业、农户和新市民等共同构成的“生态系统”。其核心目标是将普惠金融从一项“业务”或“任务”,升级为一个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商业生态系统”,让服务普惠群体的商业行为在这个系统中能自然地、可持续地产生回报,即形成普惠金融领域的生态自驱效应,让金融机构能在服务普惠客群的过程中,依靠生态系统的支持,找到符合市场规律的、可持续的盈利模式。

其核心理念是从“政策推动”到“生态自驱”。这就要求转变传统的激励方式,实现由外部补贴和考核驱动转变为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的生态驱动,让金融机构能基于商业逻辑主动服务普惠领域。基本路径是,通过制度创新(如产权改革、信用体系建设)和科技赋能来降低整个生态的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和风险水平,让普惠金融成为一项在商业上可持续、能实现“保本微利、薄利多销”的市场化业务。其核心就是构建有助于普惠金融“降成本、控风险、拓收益”的生态系统。

构建普惠金融生态激励相容的关键,在于推动 “商业可持续性” 成为普惠系统的内在属性。这就需要围绕商业可持续构建风险共担、信用增值、价值发现与创造等配套机制。即:通过建立“政银保担”等多方参与的风险共担机制,直接降低金融机构开展普惠金融或将承担的最坏损失,有效分散风险,形成普惠金融合力;围绕补齐普惠客群缺乏有效抵质押物、缺乏资信积累的短板,将环保(ESG)、社会治理等“软信息”转化为可量化的信用资产,构建信用增值机制;通过品牌、渠道帮助普惠客群提升产品附加值,让金融机构从简单的“资金提供者”变为“价值共创者”,分享产业成长收益,形成价值发现与创造机制。

总之,推动构建普惠金融的激励相容机制,是一个从外部“助推”到内部“重构”,最终实现金融机构自主、可持续服务普惠领域的系统工程。其关键在于实现从“监管压力”到“内生动力”、从“同质竞争”到“错位发展”、从“单一信贷”到“生态赋能”的转化,最终构建“成本可负担、商业可持续” 的普惠金融长效机制。

(本文作者介绍:先后供职于工商银行、人民银行,现为银行监管部门人士,长期负责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工作,潜心研究小企业金融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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