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 | 莫开伟
最近,一场由广东金融业率先掀起的“反内卷”浪潮已先后席卷安徽、宁夏、浙江等地,各地金融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相继发声,发布“内卷式”竞争负面清单,整治“内卷式”竞争,研究制订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抵制不正当竞争手段,推动行业治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相信不久后,金融业“反内卷”将会迅速波及全国各地金融机构。
金融业苦“内卷式”竞争久矣,自前二十年金融业高速增长之后,随着当下经济不景气,金融业竞争便在各地金融机构间悄然兴起,从银行到保险,再到券商,每一个金融行业、每一个金融领域、每一个金融环节都弥漫着“内卷”硝烟:一卷价格,为争市场份额,不惜“以价换量”,甚至“赔本赚吆喝”,比如经营贷、消费贷低利率,房贷返点等;二卷产品,产品同质化,操作方便获利高的产品争相开展,没有心思去营销“人无我有、人有我优”金融产品;三卷考核,不合理或不切实际的考核方式导致部分银行机构花钱买指标冲业绩,“高息买存款”等不惜成本吸引客户的现象屡禁不止。
导致“内卷式”竞争的原因主要是金融机构没有从传统思维中解脱出来,无法摆脱规模情结和速度情,往往把“降价冲量”当作最直接简单和最有效的竞争手段;还有大型金融机构通过打价格战提高市场份额,中小金融机构也被迫降价求生存,形成了“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另外,从客观上看,大型企业客户议价能力不断增强,推动金融机构竞相压价,进一步削弱了金融机构的议价权,也迫使金融机构不得不做出“降价”让步。

概括起来,金融业“内卷式”竞争性质上都属劣质低价竞争,主观上存在为了在竞争中不处于劣势主动而为,客观上随大流不得已而为之。它是金融市场秩序混乱在新形势下的一种“新表现”,与七、八年前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的“三三四十”专项整治如出一辙,其带来的金融危害有目共睹:返点、低价等恶性竞争正吞噬金融行业的健康生态,成为破坏市场公平的“毒瘤”;尤其“内卷式”竞争让金融业陷入“囚徒困境”泥潭难以自拔,拼价格、拼规模形成共输局面,没有谁能独善其身成为赢家。从表面看,少数金融机构通过违规让利、降低标准抢占市场,看似赢得份额,实则透支了行业利润,扭曲了金融生态,遏制了金融业创新动力,让行业同质化泛滥,最终损害金融业发展后劲。尤为严重的是,金融业把更多精力用在“内卷式”竞争上,则会导致服务质量下降、风险防控松懈,损害行业可持续发展根基,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显然,金融业掀起“反内卷”浪潮,是明智之举,十分必要,也十分及时,可以说它是金融业未来发展必须坚守的“生命线”,事关金融业生死成败,不能有丝毫懈怠。就未来而言,“反内卷”越彻底、越有成效,金融业发展之路就越坦荡,金融业改革创新就越有活力,金融业发展之路也才会越走越宽。
而且,在金融业如何“反内卷”上,不少专家学者富有真知灼见,提出了不少有价值、有见地的政策建议或措施,大致有如下几条:其一,建立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机构体系,让各类机构立足各自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为不同客户群体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其二,重构商业模式,从规模驱动转向价值驱动,注重单客户盈利能力的提升,发展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减少对单一信贷产品的依赖,通过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建立差异化优势。其三,改革分支机构考核体系,将服务实体经济、风险防控与创新能力纳入考核指标,引导金融机构从“规模导向”转向“价值导向”;其四, 完善行业自律公约,明确价格行为底线,建立有效的违约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好行业自律组织的协调和约束作用。
固然,这些政策建议或措施对抑制金融业“内卷式”竞争可能会发挥一定作用,但这都只是治标不治本之举,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内卷”问题;即便通过强大的金融监管和行业自律力度压制住了,也只能是暂时性的,过一段时间还会卷土重来,或者又有可能冒出新的金融市场乱象。而且,这些专家学者的建议,没有一条是涉及精简和撤并现有金融机构数量的;而恰恰被忽略的是,金融机构“内卷式”竞争最关键、最核心问题就是现有金融机构设置数量过多,导致“内卷式”竞争的根本原因在于金融机构数量过度膨胀,超过了现实经济的承载力和民众实际金融服务需求,导致金融机构供给数量总体大于社会需求;加上金融机构数量供给端的“质量”参差不齐,更容易诱发“内卷式”竞争。同时,在金融科技日新月异和广泛普及的今天,金融机构数量供给更显得“过剩”,也更会加剧“内卷式”竞争。另外,也要看到,尽管目前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意识到机构数量过多带来的诸多问题,也想对机构数量精简撤并,但苦于受到各种不同主客观因素制约,无法进行彻底的机构精简和撤并,尽管目前金融业在机构网点上进行了大举精简和撤并,机构网点数量也减少了不少,但总体看精简和撤并的数量远远没有到位,依然存在严重的供过于求问题。
为何说金融“内卷式”竞争的根源在于金融机构数量的膨胀?可从四方面给予分析:
首先,现有金融机构设置缺乏科学规划,数量过于庞大诱发“内卷”。当前无论银行机构还是保险机构抑或是证券机构,除了地方中小法人机构比如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等外,大都属“条条”管理自成体系,且各金融机构设置也大都是千篇一律,没有显著特色;表面上看,金融机构自身在设置机构上也遵循一定规律,会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水平以及当地实体企业对金融需求现状来决定设置数量,但不少金融机构受到地方政府“块块”管理的影响,加之金融机构也不愿在某地服务处于空白或落后状态,也跟着“一窝蜂”地设置机构,比如之前要求的消除金融空白乡镇以及后来各地争相推出设立的村镇银行,这些机构设置决策没有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缺乏科学依据,不少机构是凭“一时冲动”而盲目批设的。在这种机构设置逻辑或理念支配下造成“麻雀虽小肝胆俱全”的局面,不少县域城市地盘虽小,但什么样的金融机构都有;于是民间之前亦有“银行服务网点多过米店”的戏谑;这样下来,一个小小的县城,各类金融机构大大小小加在一起的数量都超过了几十家,甚至一些乡镇也有若干个类型的金融机构;这种金融机构数量严重超过现实经济与民众需求实际,导致严重“僧多粥少”格局,大家都为了生存发展,想不“内卷”都难。
其次,现有金融机构经营没有严格边界,混业经营加剧“内卷”。在金融机构分业经营时代,各银行机构、保险机构等都有比较明确的业务领域划分,各金融机构基本按照划定的“势力范围”实行分业经营,“桥归桥路归路”,金融机构也都适得其所,相安无事,几乎没有“内卷”现象发生;而金融业改革开放打破分业经营限制之后,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一家金融机构只要拥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牌照,既可经营银行业务、也可经营保险业务和证券业务;如果金融机构数量保持适度水平,混业经营可能不会出现混乱现象,经营竞争的激烈程度也没有今天严重;而正是因为金融机构数量过多,大家都想自己的业务拓展得好一些,经营利润多一些,这势必加剧了混业经营的乱象,混业经营往往成了“混乱经营”的代名词。现在对金融机构混业经营进行反思,不禁让人怀疑,在金融机构数量过度膨胀的当下,金融业混业经营到底是进步还是倒退?金融业混业经营是否还要持续下去?或者说重新给各类不同金融机构再划定一个业务经营范围实行分业经营经以抑制经营“内卷”?这些都是今天我们金融改革需认真思考的问题,也是需金融领域专家学者们深入研究的问题。
再次,现有金融机构数量膨胀加剧经济金融资源严重短缺,挣抢“蛋糕”激化“内卷”。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就是经济决定金融,同样经济总量决定金融机构设置数量;若不顾经济发展现状和实体企业、居民实际金融服务需求,只顾增设过多的金融机构,其结果必然导致金融机构供给大于需求,比如在一些经济并不发达的地级市或县城,几年间突然冒出了数十家保险公司。而在当下经济金融资源稀缺现实语境下,机构过多必然导致金融市场饱和度提升,比如一个地区企业存款、居民储蓄存款数量有限,实体企业和居民对贷款需求欲望不强,过多地增设机构,无疑更会加剧经济金融资源的紧缺,各金融机构为争夺经济金融资源分得更大的“蛋糕”,无疑会使出浑身解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自然会加剧经营“内卷”。尤其金融机构数量过多,各金融机构又都有自己一套业绩考核方式,有些并不切合实际甚至是扭曲的考核,员工为完成业绩考核拿到应得的绩效,便会不择手段地去完成任务,比如金融员工自己拿钱“买存款”,消费贷经营贷利率打价格战越来越低、保险佣金越提越高等,这些拼规模重数量、放弃增长质量的做法消耗了金融机构经营精力,使金融机构没有心思花在如何转型、如何走上集约化经营之路上,往往都为着“先活下来再说”,“要卷大家一起卷、要死大家一起死”,“内卷”越来越白热化,“内卷”也造成金融机构没有赢家的扭曲经营局面。即便有金融监管禁令或行业自律公约,在要生存发展内在理念的驱动下,都显得十分苍白无力;因为谁都不愿意在“内卷式”竞争中处于下风和被淘汰出局,唯有拼命加入“内卷”才有可能求得一丝生机,这样使金融“内卷”变成一堆无解的“乱麻”。
最后,现有金融机构同质化竞争突出,速成模仿理念直接导致“内卷”。现有金融机构确实在业务和产品创新上有所突破,推出了不少令人满意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但稍微看一下,无论是大型金融机构还中小型金融机构,在金融业务上缺乏足够创新动能,都奉行“拿来主义”,别的金融机构推出的金融产品很快就有其他金融机构竞相效仿,结果是绝大部分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大同小异”,根本无法体现金融服务与产品的差异性和丰富多样性。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金融创新时间长、投入大和成本高;尤其是金融创新之后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容易被其他金融机构模仿,更加让金融机构整体创新动能意愿下降;加上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创新能力有限,热衷于“炒剩饭”,专门模仿大型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这样更恶化了金融创新生态,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久而久之,会导致整个金融体系金融创新动能的丧失,更加剧了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同质化、低质化“内卷式”竞争。
由此,金融业对“反内卷”应保持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反内卷”上不能拖泥带水、犹豫不决,更不能瞻前顾后,而是应抱定壮士断腕之决心,迅速行动,积极主动参与。同时,把抑制金融业“内卷”的着眼点放在精简和撤并机构上,首先对当前我国金融机构数量状况以及金融机构结构进行深刻反思与利弊分析,理顺好思路,形成共识,提高政治站位,把经营理念统一到党中央要求建设统一大市场上来,消除对机构数量的依赖和崇拜,拿出切实可行的论证方案;其次就是着力对现有金融机构数量进行精简和撤并,真正纠正规模情结和速度情结,消除现有金融机构数量的膨胀或臃肿现象,下决心对现有全国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重新进行一次全面科学的评估,根据不同经济发展地区的GDP、人口数量、居民收入状况、金融科技服务能力等重新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规划,将金融机构数量精简或撤并到一个适度规模上,即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金融科技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同时,通过精简撤并将金融机构数量控制到一个适度规模之后,实行专业化分工和分业经营,让金融机构经营回归本源,发挥各自分工优势,扬长避短,将所确定的业务经营领域做实、做精、做好、做活、做出特色,真正满足全社会差异化金融服务需求。唯有如此,才有可能走出一条遏制“内卷”的新路,也才能解决“内卷式”竞争的根本问题,金融业“内卷式”竞争才有可能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