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 | 莫开伟
近日,央行、发改委、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商务部、证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从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挖掘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提升消费供给效能、优化消费环境和政策支撑保障等六方面提出了19条重点举措。
《意见》发布是迄今为止,在提振和扩大我国消费上最全面、涉及领域最广、思路最清晰的金融政策措施,也被称为最能发挥作用、最能激活我国消费潜能释放的金融政策措施;这意味着金融业为支持消费潜能释放再次使出“洪荒之力”,更将为提振和扩大消费潜力注入强劲金融动能。
近年,中央政府提振和扩大消费出台了若干重大金融政策措施,主要集中在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挖掘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提升消费供给效能、优化消费环境和政策支撑保障等方面。据央行披露数据,2025年1季度末,我国金融机构发放了不含个人住房贷款的消费性贷款余额达21.02万亿元,同比增长6.1%,有效激发了消费潜力,推动了我国消费市场繁荣。尤其,经过多年发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多层次消费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其中,信贷支持发挥了主渠道作用,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同步发力,为消费市场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金融支撑,居民消费融资便利度明显上升。
然而,金融在提振和扩大消费政策制度上仍存在一些短板,比如契合民众新需求的金融产品不够丰富,难以满足普通居民对消费日益升级背景下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之需;金融产品与服务供需存在错配现象,导致有效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金融支持多样化的消费模式、场景单一;批发零售、餐饮等传统消费行业融资难,数字消费、绿色消费等新型消费金融产品适配性不足;冷链物流、乡镇商贸中心等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制约了消费供给效能。因此,尽管在“消费品以旧换新”等财政利好政策刺激下,我国当前消费总体增长态势仍不尽如人意:2024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虽达到了48.8万亿元,规模稳居全球市场前列,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4.5%,但比上年仅增长3.5%;2025年1至5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03171亿元,同比增长5.0%,虽有所加快,但增长势头不强劲。加上当前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我国经济仍处于转型进程中,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引擎”地位愈发凸显,这需我国金融业再次使出“洪荒之力”猛推一把。
而《意见》发布相比之前提振和扩大消费的金融刺激政策,能进一步发挥金融政策优势,能为进一步促进消费潜能释放注入强大金融动能:
具有明确的靶向直击作用,及时弥补消费服务领域短板。提振和扩大我国消费,事实上就是完善消费领域的循环链条,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构建好能促进居民收入增长、消费品供给丰富和民众消费需求旺盛的正常社会经济循环链条。为此,首先需金融业在扶持产业经济发展为居民创造就业机会上再加力,在支持消费生产企业和能为高质量消费品持续增长提供有效支撑等重大基础设施上不遗余力,在激发居民消费欲望上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消费金融产品。如此,《意见》犹如“应景之作”,要求我国金融机构及时加大对各类新型消费需求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消费信贷,特别是对中低收入群体和小微企业的支持,能极大地满足居民合理消费需求;提升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可获得性,特别是对中低收入群体和小微企业的支持,能有效促进消费市场的繁荣;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能适应消费升级和新消费模式的发展,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最为重要的是,央行通过5000亿元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等,引导金融机构为养老等服务领域精准“输血”,激励企业扩大投资、提升服务能级,针对县域物流滞后、适老设施不足等基础设施短板,创新金融产品期限设计,推动消费供给不断升级。尤其给力的是,增加对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领域经营主体的融资支持,围绕文化旅游、体育、娱乐、教育培训、居住服务等领域创新融资模式,促进激发改善性服务消费活力。这种金融“把向式”扶持,既能满足广大民众对高品质消费服务的迫切要求,也能为金融机构开辟新的业务蓝海,实现金融业务增长与消费潜能释放良性互动。
同时,《意见》进行了全方位金融赋能,能有效扩大消费产业融资渠道,促进消费产业快速升级与发展。《意见》要求金融机构打出政策支持“组合拳”,构建起覆盖信贷、债券、股权的多元化融资体系:在信贷端,要求银行健全专业团队,加大首贷、信用贷等支持;在资本市场端,支持服务消费企业发行债券、科创企业对接债券市场,同时鼓励对初创期企业的股权投资。而且,围绕重点场景和重点人群,创新优化消费信贷产品,满足消费者差异化、个性化消费需求,继续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服务,强化金融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内销力度。这些政策措施既能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也能为居民消费提供更丰富的金融工具,使居民消费欲望得到激发,消费潜能进一步释放。
此外,《意见》能起到夯实国民消费信心和提振居民消费能力的作用。提振消费的核心动能在于激发居民“能消费、敢消费”意愿,《意见》紧紧围绕这个核心着墨,将增强消费能力作为政策基石,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就业、创新家庭财富管理产品增加财产性收入,从源头提升消费底气;优化养老、健康保险保障,力争有效消除居民后顾之忧,使居民消费欲望被真正激发出来。更具刺激意味的是,《意见》把营造优质消费环境当着重要工作,从支付服务、信用体系、权益保护三个层面筑牢消费生态根基:优化消费支付服务,让居民消费更便捷;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降低金融机构风控成本,确保金融稳定,防止过度信贷和金融风险的积累;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既能消除金融机构开展消费金融服务的“隐患”,又能消除居民消费后顾之忧,使提振和扩大我国消费更加有政策保障。
当然,提振和扩大我国消费是项系统性社会工程,除了在金融政策端用力之外,还需政府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在财政、税收、市场监管、价格等方面施以配套政策措施;尤其是在社会保障机制、社会分配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应政策措施:扩大社保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缩小社会财富分配差距、控制社会财富向少数资本集中。如此,绝大多数居民才敢消费,且有经济能力消费,这样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效果会更加明显。尤其,金融机构应从根本上转变经营理念,从“规模依赖”“低价竞争”转向“下沉服务”“挖掘客户”“做大蛋糕”“提高服务质量”,国内消费市场才会更具韧性,展现快速增长局面。
(本文作者介绍:知名财经评论人、独立经济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