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所存在的难题,个人建议将公司治理纳入考核指标。
近期,有3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某一年度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被ST)。个人以为,相关上市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既是产生违法违规行为的结果,也凸显出其公司治理所存在的问题。
比如香雪制药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该公司2019年虚增利润5383.2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45.98%。同时,香雪制药2016年至2020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累计金额超过48亿元,但该公司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其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基于此,该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及实控人、其他责任人员都受到证监会的处罚,且累计罚款金额超过2000万元。
除了香雪制药外,朗源股份、联创股份等两家上市公司也均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原因均是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短期内三年上市公司被ST,并且原因无一例外都是年报虚假记载,无疑值得市场关注。
其实,步入2025年后,被监管部门实施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并非只有上述的3家,而是多达11家。其中,被ST的有7家,披“星”戴“帽”(*ST)的则有4家。从风险类型看,存在重大违法类退市风险的有7家,规范型退市风险的有2家,财务型退市风险的有1家,其他型退市风险的有1家。
事实上,无论是存在重大违法类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还是规范型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本质上都是其公司治理出现了问题。像上述三家上市公司中的香雪制药,其虚增利润的行为,其实是实施了财务造假,而这是与该公司治理结构紊乱是分不开的。
目前的A股市场主要存在三大难题,即上市公司信披监管难、投资者保护难,以及上市公司公司治理难。三大难题的存在,不仅导致投资者对于资本市场信心严重不足,也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与长治久安。
对于一家上市公司而言,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的“三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运作是信披规范的基础,也是投资者利益能得到有效保护的保证。很难相信,董监高胡作非为的上市公司,其“三会”运作能够规范。上述的香雪制药,其实控人被重罚,且罚款金额占比近一半,说明其在年报虚假记载中是存在相当大的责任的。而1000万元的罚款金额,已经作出了最好的诠释。
多年来,监管部门一直在强调要提升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但真正重视的上市公司并不多。上市公司出现的“一股独大”、“一人独大”、“一言堂”等现象,既不正常,也是其公司治理存在问题具体体现。
破解上市公司的治理难题,除了需要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约束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的行为外,重罚显然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相比于原来,目前的《证券法》对上市公司信披违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已大幅提升,但显然还远远不够。个人以为,对于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顶格处罚应成为常态,无论是对于上市公司还是相关责任人员都应该如此。
此外,针对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所存在的难题,个人建议将公司治理纳入考核指标。可规定,对于存在股东内斗、“三会”运作不规范、董监高乱作为,以及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上市公司,都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ST)。
(本文作者介绍:独立财经撰稿人 在三大证券报等多家媒体发表文章数百篇)
目前没有热门评论,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