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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开伟:金融机构支持民企还需在哪些方面有新突破?

莫开伟
2025-02-19 21:27:48

意见领袖 | 莫开伟 

17日上午,一场备受瞩目的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可见,这次民企座谈会规格很高,充展现现了党中央对民企工作的重视,更体现出党中央支持民企发展的强烈愿望和决心;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可能就是给了民企以及民营企业家一颗“定心丸”,能有效消除民企对政策不稳定的担忧,继续心无旁骛、一心一意谋发展,为中国经济复苏贡献出民企更大的智慧和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民企在我国经济舞台上发挥出巨大作用,在推动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上功不可没。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500万户,民营企业占比稳定在92.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民营企业占95%;2024年我国外贸55.5%来自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24.33万亿元。这些数据表明,经过改革开放特别是新时代以来的快速发展,我国民营经济已形成相当的规模、占有很重的分量,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而在未来扩内需稳增长上,更需要民企发挥出积极作用。

这次会议既是给民企发展信心和定调,也是向全社会发出了支持民企发展的“集结号”,支持民企发展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作为金融机构在支持民企发展上更是责无旁贷,在经营观念、融资机制、服务方式等方面应全面推进并有所突破:

从当前我国金融业现实看,金融机构支持民企发展还需在六方面有新突破:

应在经营观念上有所突破,不再因循守旧。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金融机构对民企重视和支持程度不断增强,相应的服务支持政策也是不断增多,民企地位嬗变,从“0”到“56789”社会经济地位确定,离开金融机构的支持是不可能的。据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止2024年11月末民企贷款余额71.8万亿元,同比增速9.0%;‌截至2024年,A股市场中民营企业上市公司数量为3415家‌,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63.3%‌。

但目前看,仅有这些还远远不够,特别是疫情之后民企发展获得的金融支持似乎遭遇到了“天花板”,少数金融机构对民企金融服务信心不足,支持力度减弱,制约了民企的进一步发展。对此,金融机构应将此次民企座谈会上中央领导提出的相关要求,再来一次支持民企金融服务新的思想解放运动,深刻领悟领透会议精神,把握民企发展的动态和机遇,消除思想上存在的一切障碍,不断出台新的支持民企发展的金融支持,进一步拓宽民企发展的金融服务环境。

应在胆量上有所突破,不再循规蹈矩。应该说,金融机构在支持民企发展上还是展示出一定胆量,积极与中央政府相关政策相配套、相呼应,在很多产业领域体现了“法无禁止即可为”的金融支持态度,使我国几乎所有产业领域的民企都获得了金融支持。

而此次会议实际上要求金融机构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支持民企经营理念的同时,不断提高支持民企发展的“胆量”,这就要求所有金融机构不再把支持民企发展只停留在嘴上,应消除瞻前顾后行为,在支持民企发展的金融服务方式和金融服务产品创新上,不再怕这怕那,要敢闯敢试,不怕担风险,要不按常规出牌,在信贷支持上做到与国企一碗水端平,将骨子里那种“重国企轻民企”的惯性思维彻底抹除,时刻显现出支持民企发展的金融活力。

应在服务方式上有所突破,不再拘泥于传统方式。

我国民企数量庞大,每家企业条件和困难不尽相同,对金融服务需求也是千差万别,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对民企的服务也应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搞那种千篇一律式的金融服务方式;应充分利用大数据以及刚刚流行而又时髦的Deep Seek技术,加强对民企市场研判,掌握民企金融服务需求动态;尤其是把准民企特殊的、极富个性化、生产周期性的需求特点,推出适合所有民企的金融服务方式,彻底解开服务方式制约民企金融服务的“死结”,实现民企金融服务“无盲区”和“无空挡”,让所有民企融资需求能以“不同的方式”得以满足,生产经营潜能得以释放,让金融机构成为民企真正的“娘家”和“贴心人”。

应在服务产品上有所突破,不再“炒先饭”。民企对金融服务产品的需求,会因客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的改变而变化,没有一成不变的金融产品需求,更没有适合不同时期民企需求的固定不变的金融产品。由此,金融机构给民企推出的金融服务产品也应因势利导,不能墨守成规,要时刻牢记创新使命。

而且,要充分意识到,在金融产品支持民企发展道路上,只有落后的金融产品,而没有落后的金融产品需求,无论是一家金融机构还是所有金融机构,衡量其支持民企的能力最重要的参照系是金融产品的创新度,没有锁定民企需求变化的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机构就无法改变服务民企的被动落后局面,也无法成为支持民企的合格金融企业。

由此,要赢得民企合作和信任,需要金融机构始终保持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的动能,始终把金融产品不懈创新当着提高服务民企金融活力的永恒追求;要始终把“变”字放在支持民企金融服务的首位,探索出适合不同类型金融需求的金融服务新产品,放手大干,才能不断创新出具有时代魅力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支持民企发展的金融势能才能被真正发挥出来。

应在融资条件上有所突破,打破“三六九等”。

金融机构对民企融资条件的设定,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对民企重视程度以及对民企是否存在歧视等问题,适当的条件可能对促进民企金融服务有一定作用,使民企相互之间提高竞争能力和创造条件争取金融机构支持;但过高的门槛设定,“等级森严”,将大量民企挡在金融服务大门之外,无疑就反映出金融机构没有真心想民企之所想、急民企之所急的“换位思维”意识,所有的一切都不过只是装样子给社会看的“假把式”而已。

由此,对民企融资条件的设定,不仅表现出金融机构支持民企观念的正确程度,也展现出金融机构对民企支持的决心和信心,尤其是体现出金融机构服务民企的能力和智慧。金融机构只有将支持民企的信贷、债券、资本市场融资等条件进一步放宽和降低,让几乎所有民企在融资上都能实现“无障碍”,都不再为了获得融资而跑关系或刻意作假包装达到融资要求;只要到了这个程度,民企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才有可能真正得到解决,民企融资环境也才能真正变得宽松。

应在科技投入上有所突破,打破民企“数字鸿沟”。金融机构对民企服务的力度是否大、是否成功,不仅体现在金融服务方式和金融服务产品以及金融服务条件等方面的全面创新与宽松,也更体现在对民企金融服务科技投入的强弱上。之前,我国金融机构对民企在金融服务上存在脆弱或短板的地方,除了主观因素存在偏差之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科技硬实力投入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金融机构对民企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以及金融资源投入的增加。

对此,金融机构要提高对民企的金融服务能力,弥补当前金融机构在物理网点上的不足、金融服务人数有限等服务缺陷,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优势,进一步加大人工智能、数字金融等投入力度,努力填平民企金融服务的“数字鸿沟”,提高对民企金融服务的全面智能化,为改变民企金融服务生态提供全方位而有力的金融科技支撑。

(本文作者介绍:知名财经评论人、独立经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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