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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连续造假12年 江苏舜天为何并无退市之忧?

皮海洲
2024-07-09 13:53:01

  江苏舜天连续12年造假但却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这是继近日造假王ST康美摘帽之后,A股市场的又一次打脸行为。

7月5日晚,对于中国股市来说是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夜晚。一方面是由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要严格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对欺诈发行、严重财务造假的公司依法坚决予以退市,强化对相关机构和个人追责。

另一方面,沪市主板上市公司江苏舜天也于7月5日晚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根据该公告披露,江苏舜天2009年至2021年财报存在虚假记载问题。江苏舜天通过参与通讯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在2009年至2021年财报中虚增营业收入103.3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93.9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9.34亿元。

鉴于江苏舜天连续12年财务造假的事实,证监会决定对江苏舜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高松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的桂生春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王重人、李焱、赵凡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此外,高松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时在这份公告里,江苏舜天表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陈述的情况,经公司自查,判断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言外之意就是,尽管江苏舜天连续12年造假,但公司却无退市之忧,并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江苏舜天连续12年造假但却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这是继近日造假王ST康美摘帽之后,A股市场的又一次打脸行为。尤其是江苏舜天的这次打脸,与《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发布是在同一天,这就使得江苏舜天这次对退市制度的打脸,显得更加令人瞩目,也打得更加疼痛。

近年来,管理层一直都在强调要加强退市工作,要加大退市力度,做到“应退尽退”。今年 4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要求“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随后,沪深交易所于4月30日出台了新的《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比如在造假公司的退市问题上,增加了一年造假与三年造假的退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9.5.2 第(六)条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3年存在虚假记载的,就将终止其股票上市。江苏舜天连续12年财务造假,显然符合上述条款的规定,其股票是应该被终止上市的。

那么,为什么江苏舜天却表示公司并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呢?原来是在今年4月30日上交所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通知”里,其中的第六条已作出规定,、新《上市规则》发布实施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的,适用新《上市规则》关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规定。新《上市规则》发布实施前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但尚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适用原《上市规则》。而江苏舜天受证监会处罚的事先告知书是在2023年6月30日收到的,也即是在新《上市规则》发布实施前收到的,所以江苏舜天财务造假一事适用的是原《上市规则》,而原《上市规则》并无3年造假退市的规定,如此一来,江苏舜天连续12年财务造假确实没有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以说,是上交所的“通知”救了江苏舜天一命。

只是如此一来,管理层所强调的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严格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应退尽退”等说法就要被打脸了。本人也困惑了,原本好不容易完善的新《上市规则》,为什么上交所的“通知”,要留下这么一个口子或漏洞,进而成了江苏舜天的逃生之路呢?而这样的口子或漏洞,整个A股市场又有多少呢?因此,真要强化退市工作,真要进一步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真要严格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还是应该先把制度建设中的各种口子或漏洞补上。

(本文作者介绍:财经评论员,二十年的股市磨练,练就了对股市独到的眼光与见解,著有《轻轻松松炒股票》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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