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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衡量IPO造假指标应更具包容性

曹中铭
2024-05-21 11:29:14

K公司相关数据存在造假嫌疑,衡量IPO是否造假的指标也应更具包容性。

日前,上交所连下四份罚单,均指向了K公司的IPO项目。因科创属性指标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且相关数据扣除后不再满足科创属性指标条件等原因,上交所决定对K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个人以为,K公司相关数据存在造假嫌疑,衡量IPO是否造假的指标也应更具包容性。

K公司2023年6月15日向上交所递交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同年7月份被问询,10月份才进行首轮回复。但今年2月20日,K公司就撤回了IPO申请文件。尽管如此,由于存在违法行为,该公司仍然受到通报批评的处罚。

开启注册制试点的科创板,不仅设置了五套上市标准,拟在科创板挂牌的企业还须具备一定的科创属性。内容主要涉及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收的比例,或最近三年研发累计投入金额须达到一定标准;研发人员占员工人数的比例等。如果科创属性不达标,当然不可能在科创板挂牌。

根据上交所调查,K公司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主要存在科创属性指标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充分说明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两大违规行为。其中,为满足上市条件,K公司对研发人员数量、研发投入金额进行造假,且相关数据扣除后不再满足科创属性指标条件。基于此,上交所对K公司、保荐机构及相关保代、审计机构及相关签字会计师等均下发了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对K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外,在该案例中,对保荐机构与保代也是通报批评的处罚;对审计机构及签字会计师则是监管警示。如果说因成本核算准确性不足,对审计机构与签字会计师处以监管警示的处罚还能说过去的话,那么,对于K公司、保荐机构及保代也只是通报批评,个人以为处罚偏轻。

事实上,K公司为了达到上市的目的,为了满足科创板科创属性指标条件,在研发人员、研发投入金额上进行造假,本质上也是IPO造假行为。严重点说,涉嫌赤裸裸的欺诈发行。监管部门一直声称,IPO项目“申报即担责”,那么对于K公司的IPO造假行为,严惩才是应有之义。

我们平常所关注的IPO造假,主要针对的是财务数据造假。但科创板与沪深主板、创业板等其他几大板块不同,由于存在科创属性指标的考核,因此,某些企业为了实现上市,不惜在科创属性指标上进行造假。对于此种造假行为,同样要对其说“不”,并对违规者进行严惩,而绝对不是不痛不痒的处罚。否则,今后可能还会有更多的“K公司”出现,并会扰乱IPO市场环境。

一家企业上市,既是一个系统工程,也会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企业上市背后的利益是巨大的,为了上市,动起歪心思的拟上市企业其实已不少。其中,实施IPO造假是主要的方式,但这为市场所不容。

个人以为,目前针对IPO造假仅仅只关注财务数据显然是远远不够的。K公司的案例表明,IPO造假会涉及到其他方面,这就要求衡量IPO造假的指标要更具包容性。个人以为,除了财务数据进行造假、科创板科创属性指标进行造假外,对拟上市企业在员工人数、社保缴纳、专利情况、历史沿革、股权状况、刻意隐瞒签署的对赌协议或投资协议,以及隐瞒重大事项不披露等方面的虚假披露行为,都应纳入IPO造假的范畴。而对于IPO造假的拟上市企业,有必要纳入IPO黑名单,并将其永远挡在资本市场大门之外。与此同时,对于存在问题的保荐机构及保代、审计机构及签字会计师,都要进行严惩。

让衡量IPO造假的指标更具包容性,能够倒逼拟上市企业在招股书、回复问询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提高拟上市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并让一个更加透明的IPO企业呈现在市场面前。

(本文作者介绍:独立财经撰稿人 在三大证券报等多家媒体发表文章数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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