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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曙:加强商业银行风险偏好管理

刘晓曙
2023-06-08 14:37:26

意见领袖丨刘晓曙(青岛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朱连磊

面对经济转型倒逼信贷模式的创新压力以及社会有效信贷需求不足引发的结构性资产荒,是否提高风险偏好以扩展业务边界成为银行管理层和一线业务人员共同的关注议题。作为经营风险的市场主体,在我国内外部风险挑战增多的背景下,有效的风险管理对于商业银行的稳健发展显得尤为重要,而风险偏好体现了对待风险的态度并界定了风险经营的边界,是否提高风险偏好关乎银行战略定位和经营策略的转变。因此,有必要梳理银行风险偏好管理趋势,理清我国银行风险偏好管理面临的制约因素,从而促使银行进行更为有效的风险偏好管理。

银行风险偏好管理趋势

一是风险偏好与银行战略结合愈加紧密。国际金融危机暴露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的不完善,使银行业认识到风险偏好管理的重要性,也使各国监管机构明确了对银行风险偏好的监管与指导。国际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协会(IIF)、高级监管小组(SSG)、金融稳定委员会(FSB)等国际机构发布了关于风险偏好架构的指导意见,认为风险偏好是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薄弱环节的手段。2017年COSO新版的《整合战略和绩效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认为,全面风险管理不仅应聚集于防止价值流失和将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而且应当被视为战略制定和价值创造的一部分。风险偏好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核心要素,自然也是战略制定的一部分。同时,风险偏好定义由原框架下“追求价值过程中”修改为新框架下“追求战略和业务目标时”愿意接受的风险量,进一步突出风险偏好与战略的紧密结合。

二是风险偏好前瞻性引导作用凸显。伴随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银行正面临着客户结构调整、资产负债结构转型以及经营模式转变,在此过程中不仅需要应对业务转型中的传统风险,还要应对金融科技广泛应用引发的新型风险及其衍生风险,这对银行风险经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风险偏好反映了银行对风险承担的意愿和期望,通过前瞻性地规划目标风险轮廓,明确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目标定位,可以将风险经营行为限制在可接受、可承担范围内,从而引导未来的战略发展路径。我国监管机构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对银行风险偏好管理已经提出了相应要求,明确风险偏好要与战略目标、资本规划等相衔接,资本水平要与风险偏好及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面对内外部环境变化,科学清晰的风险偏好可以有效地发挥其前瞻性引导作用,为银行实施符合业务要求的发展战略提供基准。

我国银行风险偏好管理面临的制约因素

风险偏好是银行对风险的基本态度,目的是在盈利性和风险性之间达到一种平衡。风险偏好管理需要明确三个实施条件:一是事前期望风险承担水平是否能够准确评估,二是事后风险承担水平是否与事前期望风险承担水平相一致,三是事后风险承担水平是否超出可接受的风险承担范围。当前,银行风险偏好管理面临的制约因素可分为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风险量化分析水平不足,导致难以准确评估银行事前期望风险承担水平。为确定风险偏好,银行首先须要事前评估自身将要面临多大风险,即测算潜在的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这需要建立在风险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由于银行过去主要服务于政府、大型企业以及房产基建类企业,这些客户信用等级相对较高、抵押物相对充足,依赖专家经验即可识别并估算主要风险。随着经济转型下银行客户结构面临转变,如制造业、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行业客户占比上升,这些客户往往较为缺少符合银行要求的合格抵押物,风险特征复杂,此时不仅需要依靠专家经验,而且需要应用有效的风险计量工具评定客户的信用等级。目前我国银行风险量化管理仍在探索中,存在风险计量模型精确度低、数据基础薄弱等问题,风险量化水平有待提升,事前无法准确评估自身将要面临的风险承担水平,导致风险偏好制定缺乏扎实的基础。

二是风险偏好传导机制不完善,导致银行事后风险承担水平与事前期望风险承担水平不一致。银行风险偏好反映了各利益相关方对于收益和风险的期望,需要在资本约束前提下实现收益、资本和风险的平衡。风险偏好传导的目标是自上而下实施统一的风险偏好,核心是实现资本约束的传导,管理手段包括经济资本、绩效考核、限额管理等。当前受限于风险量化水平不足,无法精确使用经济资本、风险调整收益等工具,导致难以将资本约束精确传导至各业务条线和各分支机构,这会造成风险偏好传导的失灵失真,从而不能实现统一风险偏好的目标,易引发事后风险承担水平低于或者超过事前期望风险承担水平。资本作为承担风险的最终载体,如果事后风险承担水平远高于事前期望风险承担水平,则会有可能超过资本吸收损失的范围,这种不确定性或将导致银行承担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风险量,从而面临巨大的潜在经营风险。

三是风险管理能力与风险偏好不相适配,导致难以保证将事后风险承担水平限制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适度承担风险是银行获取收益的基础和前提,事后风险承担水平与风险管理能力息息相关,风险管理能力强则可接受的风险量大,风险管理能力弱则可接受的风险量小。基于以政府信用类、房地产基建类、大型企业等为主的客户结构,过去银行主要采用依靠抵押担保的风险管理模式,风险管理的专业化水平较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经济高速增长下,土地房产等抵押品价值不断升高,依靠抵押品以及政府信用背书即可有效控制风险,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实质上是在逐渐弱化;另一方面,由于风险定量分析水平不足,风险计量结果不够准确,难以准确度量事后风险承担水平,难以做到前瞻式的风险管理。因此,风险偏好的选择并无优劣之分,但需与自身风险管理能力相适配,银行需要清晰认识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厘清自身愿意并且有能力承担的风险量,从而制定相适配的风险偏好。

经济转型下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偏好管理

随着我国进入以创新驱动为引领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发展内生不确定性增加,银行应发挥风险偏好的战略引导作用,切实考虑自身承担风险的意愿和能力,制定与风险偏好相契合的业务策略以应对不确定性增加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加强风险分析研判,提高事前风险评估水平。能否准确评估事前风险承担水平是有效风险偏好管理的前提。一方面,加强专业化行业研究,提升风险识别能力。针对经济转型下银行客户结构和业务模式的转变,树立以行业视角开展业务的思维,跟踪研判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客群、重点领域等的业务需求以及关键风险点,梳理面临及承担的主要风险,制定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清单,实现前瞻性的风险鉴识,避免未识别潜在风险而导致事后风险承担水平超过自身风险承担能力的情况。另一方面,做好风险计量方法的改进应用,提高事前风险评估水平。加强数据治理,深入挖掘已有数据资源,收集积累产业发展、企业信息、交易流水等数据,逐步开发涵盖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的风险计量方法,运用风险计量、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方式度量风险,提高风险度量方法的可靠性,并将风险度量方法应用于业务发展和服务创新之中,根据事前风险评估结果对风险进行优先级排序,前瞻性地进行风险预警监测。

完善风险偏好传导机制,明确事后风险承担边界。一是制定风险偏好管理政策制度,建立风险偏好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董事会的风险偏好决策,在全行贯彻风险偏好管理制度和管理理念,既要建立自上而下的贯彻机制,又要建立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和执行反馈机制,结合市场环境、战略目标、风险暴露以及风险承担能力等的变化,确保在实施统一风险偏好前提下动态调整改进风险偏好。二是发挥经济资本、绩效考核的调节作用,完善风险偏好向分支机构的传导路径。基于风险偏好制定行业指引,根据各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经济资本合理配置,使用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经济增加值等指标制定分支机构风险承担规划,明确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推动分支机构落实风险偏好管理指引要求,实现风险偏好与业务的融合。三是评估业务风险轮廓,明确事后风险承担边界。制定业务、客户的准入标准,确定业务结构及业务边界,制定风险限额并向下拆解形成各类风险阈值,根据市场变化调整风险参数,及时了解并评估业务的风险轮廓,确保各类业务在风险承担边界内开展。

健全以风险偏好为核心的风险管理架构,强化专业化风险管理。有效风险偏好管理的关键一环在于风险管理能力要与业务发展相适配,应明确董事会风险偏好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风险管理架构,发挥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的作用。一是明确业务部门平衡风险与收益的职责,夯实第一道防线的基础作用。业务部门不仅承担在风险偏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职责,还应起到风险管理第一道屏障的作用,可在业务部门设置风险管理的岗位,切实发挥风险识别和评估的职责作用,增强限额管理和风险敞口管理责任意识。二是推动风险管理专业化建设,发挥第二道防线的中枢作用。提高风险计量水平,依据自身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等优化风险管理措施,定期监测全行的风险轮廓,设置不同风险等级和预警等级,实现前瞻式的风险预警,提升主动风险管理能力。三是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强化第三道防线的监督作用。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运用恰当的审计技术全过程监测全行的风险状况,对第一、第二道防线的风险管理措施和效果进行再评估,提升内部审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本文原载于《中国金融》2023年第9期

(本文作者介绍:清华理学博士、厦大经济学博士、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青岛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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