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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下金融如何更好助力低碳发展

中国信达研究之声
2023-03-22 13:15:45

文/中国信达首席能源研究员 左前明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被列为“十四五”重点任务之一。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目标,正在成为社会转型的巨大动力,也是经济社会中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系统性变革。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实现“双碳”目标中的作用和地位不言而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指出,要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在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标准的过程中,金融如何发挥引导作用,让资金更有序且精准地流向“双碳”绿色项目、支持实体经济低碳发展成为重要课题。在此过程中,金融机构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各种关系,实现信贷绿色化、投资低碳化,助力“双碳”目标如期实现。

一、推动“双碳”目标任务落实中需把握的几点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要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为我国合理“减碳”指明方向。韩正副总理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要尊重规律,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科学把握工作节奏,为合理“减碳”提出原则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推动“双碳”目标任务落实,需重点把握以下几点关系。

一是从发展和减排的关系来看,要立足于我国仍为发展中国家的现实,经济社会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经济仍需要保持中高速增长。能源是“双碳”问题的关键,而能源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关键的基础性支撑作用。落实“双碳”目标本质是低碳发展,低碳发展核心是发展,低碳是方式。既要逐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和能源结构,降低碳排放强度,又不能因噎废食,唯“低碳”论,简单教条地“先破后立”。尤其是未来5至10年,我国依然处在达峰期和峰值平台期,即碳排放增长与高位阶段,“攀高峰”不可取,不切实际推进“减碳”与“早达峰”亦不可取,需要科学把握工作节奏。

二是从整体和局部来看,当前制约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因素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于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发展的不平衡。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因此“双碳”目标不应是齐步走,而应因地制宜。一方面,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另一方面,在确保整体“双碳”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允许部分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和部分需求有较大增长空间且减排难度大的行业“晚达峰”或“晚中和”。即尊重规律,坚持实事求是,做好区域间、行业间、企业间的平衡与协调。

三是从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来看,应动态看待“双碳”问题。一方面,短期面临的是碳达峰阶段,即伴随未来发展,碳排放依然还有一定的增长,工作重心应放在控制增量、优化存量。长期面临的是碳中和问题,逐步实现增长与排放脱钩,工作重点则将转向存量与增量并举。另一方面,“双碳”工作也应随时间推移不断深化和调整,国际上每5年左右更新一次的气候目标以及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定期报告一定程度上也说明这一点。还要看到,技术进步在“双碳”工作中的深层次作用,如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及储能的降本速度,电力系统优化升级的技术革新,钢铁、建材等主要排放行业工艺流程升级与技术进步,碳捕获、封存与利用(CCUS)等人工负碳及二氧化碳利用技术,其进展与效果也关系到“双碳”工作的路径和手段,要与时俱进看待“双碳”问题。

二、金融系统如何发挥引导作用支持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相应的金融支持政策,尤其是绿色金融政策是确保转型平稳有序的关键。

2016年,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这是指导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文件。近年来,中国绿色金融政策框架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产品不断丰富,对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要求,金融机构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各种关系,实现信贷绿色化、投资低碳化。

一是积极引导资金流向“双碳”绿色项目,同时警惕运动式“减碳”可能带来的不当抽贷、断贷与资本撤出,保持金融系统和经济社会的稳定。一方面要看到低碳发展是大势所趋,“双碳”领域投资空间广阔,资金需求量巨大,尤其是在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储能、能效、电能替代、零碳技术等领域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未来30多年,我国实现碳中和所需要的绿色低碳投资规模或在百万亿人民币以上,将为绿色金融带来巨大机遇。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双碳”工作非一日之功,“双碳”目标的实现需要平衡好各种关系,尤其是经济发展与能源安全。因此,对于可能出现的唯低碳论带来的不当抽贷、断贷及资本撤出要予以高度关注。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传统能源企业涉及面广、从业人员多,在相当长时期内依然是我国能源供给的主力军,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不仅关系到金融系统自身稳定,更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二是要结合我国国情,用系统性思维来科学界定好“双碳”绿色项目范围,支持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发展。让资金更有序且精准地流向“双碳”绿色项目,必须界定清楚“双碳”绿色项目的范围。如今,金融行业,尤其是资本市场,有一种倾向,即提到“双碳”投资就只想到新能源,其实是缺乏系统性思维的表现。新能源固然是需要重点鼓励和支持发展的方向,但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来看,能源、电力消费仍处在较快增长阶段,未来5到10年仍处在达峰期和峰值平台期。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虽然高速发展,但仍难以完全满足我国能源、电力消费增量需求。煤炭、煤电行业在为新能源发展助力(煤炭应急储备、火电灵活性改造与调峰)、让出增量空间同时,也担负着沉甸甸的能源安全兜底保障重任。因此,“双碳”绿色项目不仅要包含新能源,也应包含传统能源的清洁高效低碳化开发与利用。“十四五”期间,能源工作将以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核心,以“碳达峰”和“碳中和”为方向,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与之相关的领域都应该纳入“双碳”绿色金融支持范围,如煤炭洗选加工与清洁高效利用,煤电节能降耗与灵活性改造,电能替代、电网系统升级改造,地热资源、天然气、页岩气与煤层气的开发利用,高耗能行业企业的技术工艺绿色低碳升级,节能节材与循环利用新工艺新技术,传统能源企业向绿色低碳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等。

三是要注意防范“双碳”目标下的两种风险,一种是传统行业和企业转型带来的金融风险,另一种是新能源产业一拥而上带来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其一,传统“高碳”行业需要转型发展,但转型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全部成功。对于那些应转型而未转型的行业,和盲目、不科学转型带来失败的行业,金融系统要予以关注,需要通过建立健全相关预警机制,开展相关气候和环境风险评估主动加以辨识,有效防范低碳转型带来的各种风险。其二,警惕运动式“减碳”下抢风口、追热点项目带来的资金泡沫。比如,一提新型电力系统,风电和光伏的预期节节高升,资金也蜂拥而上。过快的“运动式”发展,容易寅吃卯粮,引发无序、过剩和泡沫。

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中央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成为导致经济和金融体系结构性变化的重大因素之一,具有“长期性、结构性、全局性”特征。任何工作的开展都要尊重规律,处理好各种关系,科学把握节奏。金融在经济中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位,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只有在贯彻落实好中央提出的既定方针和原则要求,科学理解“双碳”问题,全面把握“减碳”重点前提下,才能有的放矢发挥作用,促发展、防风险,最终助力“双碳”目标如期实现。

(本文作者介绍:围绕经济金融和不良资产领域热点问题,发布中国信达系统最新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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