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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兆华:房价下跌,银行秒变黄世仁催债补本金

兆华
2023-02-03 16:26:28

意见领袖 | 姜兆华

如果要问,房价下跌谁最着急?大多人都会说,那还用问,肯定是买房人着急!还真不一定。最近深圳一家银行的房贷经理给贷款人李先生打电话,说现在房价降了,你贷款买的房子评估价降了,得提前还50万贷款,补上评估差价。这个哥们一听,头一下子大了,彻底蒙了。房贷还得好好的,既没拖延,也没欠款,怎么说提前还贷就提前还啊?大过年的,银行上门催贷还钱,这剧情颇有黄世仁向杨白劳讨债的味道。

银行催客户提前还房贷“补差价”,这事听起来有点让人心烦。银行方面给出的解释,当初房贷合同里有这个约定,不信你看,第几条、第几款就这么写的:如果经过评估房价降了,借款人随时补足贷款本金差额。很多人都有到银行办房贷的经历,厚厚一本借款合同,谁会去一条条琢磨那些条款,都是看看名字、金额、期限、利率是否一致?核对相符、没什么差错就签字走人了。房价涨的时候,没人关心借款人贷款够不够用,房价跌了,银行马上就会想到,按揭贷款的评估差价得先补上。同样一笔房贷,这房价上涨和房价下跌的待遇,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主要还是房价的波动起伏远超市场预期。

这两年房价确实不给力,特别是深圳等一些城市一直在跌。很多人当初贷款买房,等着房价涨赚点,没成想房价一跌好几年。李先生贷款买的房子,按银行评估价已跌去了50万。这哥们越想心里越窝火,你说这事怨谁啊?想了半天,他一拍大腿想起来了,怨谁?怨楼下的邻居老王,他打六折卖房子,要不是他打折降价卖房子,银行也不会找到我,催我提前还房贷。当初签银行按揭贷款合同里到底有没有这条约定呢?老李自己也拿不准。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银行《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那是标准、格式化的合同文本,当中确实有:如果房产价格降幅过大,就要补充抵押品,不然银行有权处理房产这样的合同约定。可以说,合同条款里的每一条都经过律师、法审的字斟句酌。从法理上看,这些条款要求没毛病,符合金融法规。但从情理上讲,银行打电话上门催借款人提前还贷款,就有点不厚道了。第一、借款人没欠银行一分钱;第二、人家从来都是按期还款,没出现过贷款逾期,信誉也没问题;第三、没听说借款人人有什么重大变故,影响到贷款的归还。仅仅因为评估公司说房子降价了,就让人家提前还贷款。银行发放贷款的依据是什么?借款人的第一还款能力,也就是借款人的实际收入水平,而不是抵押物价值的多少;抵押物仅仅代表借款人的风险缓释能力。房价降了,上门催还贷补差价;房子涨价涨了,咋不评估一下补充些贷款呢?幸亏,李先生手头有点积蓄,七拼八凑凑齐了50万。这事要搁到一般人身上,一下子拿出50万现金还贷款,这年还不知道该咋过呢。

银行不是当铺,切不可为富不仁。

(本文作者介绍:EFP金融管理师,山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硕士生导师,资深金融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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