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丨夏春(诺亚控股首席经济学家)
2019年,中国每月税后可支配收入超过2万元的人数,应该至少超过1千万,这远远超过北师大抽样统计推算的70万人,差距来自于对高收入群体的抽样比例过低。
5月28日,总理在记者会上提到“有6亿人每个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收入是在扣除掉个人所得税、私人转移支付和各种社会保险费等之外还能用于实际使用的可支配收入。
这个数字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讨论,参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733元,也就是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为2561元。1000元月收入比人均月收入的一半还要少。
再参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7109元。以我国人口14亿粗略计算,排序在第7亿的人,在2020年一季度的月收入为2370元。
考虑到月收入并非连续分布,和上面两个月收入数据对比,尽管6亿人月收入1000元低于大家的印象,但似乎也在可信范围之内。
6月3日,《财新网》发布了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两位教授万海远和孟凡强的文章,解释了总理说的数据来源。
北师大课题组分层线性随机抽取了7万个代表性样本,并按比例推算覆盖了14亿总人口。测算结果显示,中国有39.1%的人口月收入低于1000元,换算成人口数即为5.47亿人(包括546万没有任何收入的人),同时月收入在1000-1090元的人口为5250万人。因此,月收入约1000元(准确地说是1090元)以下的人口数量达到6亿人。
两位教授解释了指出这6亿人的典型特征是,绝大部分都在农村,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家庭人口规模庞大,老人和小孩的人口负担重,是小学和文盲教育程度的比例相当高,大部分是自雇就业、家庭就业或失业,或干脆退出了劳动力市场。
文章还提供了更详细的居民收入分布和人口数据:
但是大家很快注意到其他一些数字,和大家的印象差别太大,比如月收入在5千-1万元之间的人口为6328万,占比4.52%,月收入在1-2万元之间的人口为784万,占比0.56%。特别是,月收入超过2万的人口仅有70万,占比0.05%,这一人数似乎低到让人无法相信的程度,以至于无法解释这些年中国的房价,以及社会消费水平。
一开始,我尝试解释这个看上去不合理的数据。我认为可支配收入是税后收入,并非市场化的工资水平,更不是城镇部门平均工资。特别地,由于数据来自于国内研究收入分配最权威的北师大,我认为应该不至于有让人一眼就看穿的明显差错。
其次,我非常了解富人之间的收入差距要远远大于穷人,也就是说,月收入在2万以下的分布只是0到2万之间,而月收入在2万以上的分布,可以是2万到1000千万。
当一个人觉得14亿人口中,月收入高于2万的人只有70万太少时,往往是因为他本人,或者他周边的朋友收入远高于2万。但是由于心理因素(获得诺奖的“前景理论”指出人们倾向于高估小概率事件),我们很容易高估高收入者的数量。
大家不妨猜测一下,香港2017-18年度收入超过1千万的人有多少?
一位在香港工作多年的朋友回答,7-8万,大约占人口比重1%。
实际上,6月4日,香港税务局公布了税前年收入超过1千万的人数为3011名(占740万人口的0.04%),我也记得2016-17年度这个数字只有2440名(一种可能是部分人选择以公司而非个人名义取得收入,但是香港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的差别并不大)。
香港税务局公布的数据也充分体现了“富人之间的收入差距远远大于穷人”这一事实,下图显示,年收入在1百万到1千万之间的人数依次减少的同时,纳税总额也随之下降。但是年收入超过1千万的人,虽然人数最少,但纳税总额却是最高的,是年收入在750-1000万的群体的4倍以上。
不过,恰恰因为富人之间的收入差距远远大于穷人,所以我也非常怀疑北师大在抽样上有可能不够细致,7万样本中,对高收入人群的抽样比例过低,这样就很可能就低估了高收入人群的数量,而解决的办法就是不通过抽样,而是通过家庭税收数据来推算收入分布。
首创这一方法的就是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我曾经在多篇文章里介绍过他的学术成就,并预测他必将获得诺奖(参考《全球大瘟疫能降低收入和贫富差距吗?》)。
可喜的是,皮凯蒂与他的合作者也把这一方法带到了中国,在2016年完成了第一份结合了中国税务局个人纳税数据和统计局收入数据(以及一些富豪榜),研究中国收入和财富差距的论文,并于2019年发表于顶级学术期刊《美国经济评论》(三年审稿期,需要经受同行最严格的检查),其中引用了部分来自于北师大过去的研究成果。皮凯蒂特别强调,传统的抽样方法,很容易造成高收入群体的样本不足,同时,被调查的家庭也有很强的动力少报收入和财富。
仔细阅读这篇论文,就会发现,从2015年中国居民的税前收入分布数据推算,现在每月可支配收入超过2万的人数应该超过1000万,远远高于北师大最新调查显示的70万。
略掉皮凯蒂与合作者对于原始数据既复杂又精细化的处理,我们来看看下面这张收入数据总结:
我们先来看图中倒数第四行,也就是年收入为前1%的人(注意,这个比重是相对于总数10.72亿的成人,以下提到的人数都是指成人),进入这个级别的起始年税前收入为324851元,对于月收入27070元,而对应的人数超过1072万。
考虑到上述数据是2015年,高收入家庭的收入年增长速度不低于GDP增速,即使扣除税收等其他影响,2019年每月可支配收入超过2万元的人数,至少超过1000万。
实际上,在2015年,1072万人的年收入进入前1%的门槛不到33万元,但这个群体的平均年收入接近84万。而收入进入前0.001%的门槛超过3500万,平均年收入则高达1.64亿元,人数则超过1万。
更仔细观察,会发现2015年,年收入进入到前10%的人数有1.07亿,进入门槛为11.6万(月收入9667元),而平均年收入为23.8万,相当于月收入1.98万。我们可以自信地说,2019年中国最高收入1亿人的月平均收入超过2万元。
我们也看到2015年,中国一半的低收入成人(5.4亿)的平均年收入仅为17645,也就是月收入1470元。
我相信皮凯蒂研究出的这些数字,更加符合大家的印象。总理说的6亿人口(包含了儿童与青少年)月收入不足1000元依然是可信的,问题出在了对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和人数的估计,相信总理也意识到数据的缺陷,没有引用。
研究还显示,中国前1%的个人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在改革开放之后快速上升,在2015年介于美国和法国之间。
可惜的是,一半低收入人口的收入比重,并没有因为改革开放而增加,反而是不断减少,在趋势上更类似美国,而法国穷人的收入比重变化不大。
而收入处于中间的 40%人口的收入占比,基本上变化不大。至于城乡收入差距,则从1978年的不到2倍,增加到2015年的3.5倍。
以财富来衡量,前面看到的数据基本都会被放大。1978年,公共(家庭与政府)财富是国民收入的3.5倍,到了2015年,这一比重翻了一番,增加到7倍。单看家庭财富,对应的数字分别是1倍和4.5倍,家庭财富的增速远远高于同期主要发达国家,而政府的财富则基本上原地踏步。
下图显示了中国居民的财富分布。2015年,一半低财富的人口平均拥有的财富只有3.6万元,而前10%的个人平均拥有近190万元的财富,这个数字随着比例从前1%到前0.001%变成从835万元增加到16亿。
与收入占比大体保持不变不同的是,中国40%处于中间财富水平的人口的财富占比,和原本就没有什么财富的一半人一样,逐年下降。但前10%的富裕阶层的财富占比,从1995年的40%增加到了2015年的66%。
中国前10%富裕群体的财富占比增速超过了美国和法国,2015年的绝对水平高于法国,但低于美国。无论从收入还是财富占比来看,法国社会都显得更为平等。
其实,至少在收入差距上,美国也要比中国更加平等。社会学家谢宇与合作者在2016年发表于《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上的的论文,综合了来自于联合国和中国不同学术机构收集的抽样数据,发现以基尼系数衡量,中国(红色实线)已经从收入差距低于美国(蓝色虚线),转为超过。
相信大家会说,干嘛什么都要和美国对比。如果和中国人均收入相近的国家比较的话,就会发现,过去收入较低时,中国的收入差距相比其他穷国更低,而现在不仅高于美国,也高于和中国人均收入接近的其他国家。
绿色的虚线显示,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收入差距会先扩大再缩小,虽然美国的经验并不符合这一统计拟合的结果,但我们希望中国可以回到历史经验上来。
(本文作者介绍:方德金控首席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