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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旅实业子公司信托贷款违约 中青旅:非旗下公司

新浪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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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托百佬汇

作者:杨卓卿

原标题:《中青旅实业子公司5亿信托贷款违约 中青旅紧急撇关系:非我旗下公司》

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青旅实业”)旗下子公司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黄金”)5亿元信托贷款违约事件在近两天急速发酵。

信托百佬汇记者获悉,一年之前,中信信托发起设立的“中信•长天2号北京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长天2号”),向北京黄金发放不超过10亿元信托贷款。然而,时至2018年5月4日,北京黄金未能按信托贷款相关交易文件约定偿还相应到期本金5亿元,以及到期应付利息1050.94万元,因此构成实质违约。

值得一提的是,长天2号事关两家信托公司,该信托计划由中信信托发起成立,由平安信托担任投资咨询顾问。

中青旅实业承诺7月还款

相关资料显示,成立于2017年5月4日的长天2号,总规模10亿元,首次募集的A类信托本金为人民币5亿元,以现金形式认购。2017年6月27日募集B类信托本金人民币4.5亿元,以现金形式认购。各类信托收益权的预计存续期限是12个月。该信托募集资金用于向北京黄金发放信托贷款,保证人即是中青旅实业。

根据中信信托临时披露报告,目前中信信托已向北京黄金实际发放总额为5.45亿元的贷款款项。鉴于借款人违约,中信信托发出通知函宣布,信托贷款剩余未发放部分不再进行发放,北京黄金尚未偿还的信托贷款(本金5.45亿元)于2018年5月4日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北京黄金立即偿还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未偿还的信托贷款本金5.45亿元,截至2018年5月4日的利息1050.94万元,以及复利罚息(如有)、违约金(52.65万元)等。此外,中信信托要求保证人中青旅实业立即依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中信信托表示,尽管中信信托、平安信托在2018年4月中旬起密切关注北京黄金、中青旅实业的相关履约能力和债务偿还请款,并多次现场或致函督促北京黄金、中青旅实业落实还款来源、及时足额还款。2018年5月3日,中青旅实业向中信信托、平安信托发送《延期兑付申请函》,称因其“资金链紧张、原计划的资金筹措方案目前尚未落实”导致无法按期筹措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提出延期兑付申请,并承诺于2018年7月4日前偿付其下属子公司北京黄金对该信托的欠款债务。

两家信托扮演何种角色?

长天2号由中信信托发起成立,同时由平安信托担任投资咨询顾问。实际上,外界对这只信托计划的交易结构并不了解。

北京某中型信托高管向记者分析称,“从已知公开信息来看,这只产品存在两种可能:一是这只产品是嵌套结构,平安信托因某种原因无法操作这笔业务,找来中信信托担任通道;另一种可能是平安信托将这笔业务介绍给中信信托,只是从中收取投资顾问费。

对此,接近中信信托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该产品系金融机构定制类型,受托人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受益人大会决策执行,目前相关方正在协调妥善处理。”

5月22日,截至记者发稿时,未获得平安信托相关回应。

中青旅发声明撇清关系

由于名头高度相似,中青旅实业旗下子公司5亿元信托贷款违约的消息一经传开,大名鼎鼎的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青旅”)也忍不住发声了。

5月22日,中青旅发布声明称,公司并无“中青旅实业”或类似名称的分子公司,“中青旅实业”所涉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

此外,中青旅明确表示,“中青旅”商标系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中青旅”商标的全部权益,作为中国驰名商标和北京市著名商标,“中青旅”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权益。

中青旅提醒消费者和投资者及相关权利人,注意核实该司正式公告,防范风险,防止受骗上当。

根据天眼查数据,中青旅实业有三名股东,其中润元华宸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简称“润元华宸投资”)控股75%,中国青旅集团公司和自然人田卫红持股比例分别为20%及5%。

再往上追溯,润元华宸投资拥有4位股东,其中中青中商(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是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9.93%;中国青旅集团公司则由共青团中央100%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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