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出新规,支持重点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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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张璐)为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创办新企业,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起草《北京市支持重点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10月27日至11月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各区加快推进对获得市级立项支持的科技成果转化创办企业的股权投资工作,加大政府投资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力度,推动企业及时获得投资。
征求意见稿所称支持重点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是指通过财政资金带动股权投资的形式,市区协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创办企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创办企业发展壮大;科技成果转化创办企业,是指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完成团队成员通过自行投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创办的企业。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支持对象、方式和管理重点。支持对象上,所支持的科技成果转化创办企业主营业务与所转化成果应用方向一致,成果完成团队成员深度参与转化过程。各区对获得立项支持的科技成果转化创办企业加大服务力度,建立健全全周期、全要素的服务保障体系,围绕空间载体、投融资、专业平台、场景应用、人才保障等领域切实做好服务。鼓励各区通过设立自然科学联合基金、概念验证基金,支持更多颠覆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等创新产出,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的创新链条。
支持方式上,原则上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支持周期不超过1年,企业自筹资金与市级财政支持资金的匹配比例不低于1:1。项目立项上,项目立项程序包括组织申报、形式审查、评审论证及任务书签订等环节,重点评审技术创新性、产业化前景、市场认可度等方面。项目开始实施后,市区共同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与承担单位做好项目验收等工作。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对立项项目综合发展情况开展评估,对探索创新中的不可预见风险而导致企业经营不善的予以尽职免责。
编辑 白爽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