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射击教练走私武器案二审将开庭,一审获刑十年
新京报网
新京报讯(记者刘思维)10月28日,新京报记者从国家级射击教练田红家属处获悉,田红母子及文某走私武器案将于11月12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
这起走私武器案曾在一审阶段,因被告人田红的身份广受关注。据公开信息,田红在1987年全国六运会射击预赛中,以598环的成绩打破了当时的女子小口径标准步枪60发卧射全国纪录,并平了当时的世界纪录。
案发前,田红系广东省黄村体育训练中心气步枪运动队教练,也是广州匹林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另一被告人付义涵是田红的儿子,案发前系匹林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第三名被告人文某系一家国际货运、报关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23年,被告人田红、付义涵在经营匹林公司过程中,在明知我国枪支管理规定及该公司不具备运动枪支零部件进口、销售资质的情况下,将来自德国、瑞士等地的运动枪支零部件,通过旅客藏匿的方式从香港经深圳走私入境,或者委托被告人文某以报关公司的名义伪报品名和用途走私入境。
一审判决提到:“涉案枪支散件用途流向为国内射击运动队、体育运动学校及部分体育器材中标企业,仅在合法的体育竞技活动范围内流转,且有严格的管理与使用规范,并未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社会危害性较小。”
2025年11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田红、付义涵母子犯走私武器罪,分别获刑十年、六年,文某以同样罪名,被判三缓五。
田红丈夫付钧告诉新京报记者,田红、付义涵认为判决过重,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根据田红的上诉状,她请求上级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自己无罪,理由是:自己无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行为动机系帮助射击运动发展,解决体育训练用品供应不足的问题,无牟利目的。更换配件是教练员职责和使命感驱使。
10月28日,付钧称,他收到通知,11月12日9时30分,该案将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
编辑 彭冲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