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清越欺诈发行被罚,财通证券、浙商证券曾高位给“增持”评级
A股伪解释
2026年10月16日 14:57:21
10月14日晚间,*ST清越(688496.SH)披露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罚款17188万元。与此同时,上交所对公司予以公开谴责,五年内不接受其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而就在三年前,两家券商刚分别以“增持”评级首次覆盖这家公司:2023年6月财通证券发布研报时,公司股价19.74元;同年12月浙商证券发布研报时,股价17.50元。到2026年9月10日,公司股价收报0.58元,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退市已进入倒计时。从19.74元、17.50元到0.58元,跌幅均超过96%,当初两份研报给出的“增持”评级,如今看来格外刺眼。
招股书、上市后年报双双造假,被罚1.72亿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清越科技的违法行为涉及两个环节。
一是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37.40万元、764.53万元、2358.16万元,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各当期利润总额的5.56%、15.58%和131.74%。其中,2022年上半年虚增金额已超过当期利润总额本身。
二是上市后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并遗漏重大事项。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以及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虚增2022年度利润总额4711.56万元,占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08.53%;虚增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4753.6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此外,公司2023年未及时披露补缴4441.99万元出口退税款事项,该金额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的交易细节显示,虚假销售芯片事项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子公司总经理组织、策划,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知悉、参与;虚假销售显示模组事项中,相关货物实际从清越科技发往其北京分公司,并未发给销售客户。公司曾以“部分交易发生在子公司、不涉及公司层面集体决策”等理由申辩,证监会复核后未予采纳。
处罚金额方面,证监会对欺诈发行行为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20%的罚款,即16488万元;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两项合计17188万元。此外,5月8日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时,曾拟对4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3300万元并采取4至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终处罚结果如何,仍待后续公告。
股价从24.88元跌至0.58元,退市进入倒计时
而在造假东窗事发之前,公司的业绩和股价早已悄悄拐头向下。
清越科技主要从事OLED等新型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形成了以PMOLED、电子纸模组与硅基OLED微显示器三大业务为主的产品架构。
回看财务数据,公司业绩的转折点出现在2023年上半年。公司2022年归母净利润0.56亿元,同比已微降5.72%;2023年上半年即转为亏损1478.82万元,同比降幅165.93%,此后再未恢复盈利。2026年上半年,公司归母净利润亏损2.29亿元,其中1.73亿元是这次罚款的预计负债。
清越科技于2022年12月28日在科创板上市,发行价9.16元/股,上市首日开盘即破发报8.50元,收盘报9.97元。上市后公司股价快速冲高至24.88元,随后进入长达两年多的下行通道。
2026年5月12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ST清越”,此后多次出现20%幅度跌停。截至2026年9月10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收报0.58元,总市值2.61亿元,自2026年9月11日开始停牌。
财通证券、浙商证券高位喊“增持”, 利润预测落空
而就在公司业绩转弱、股价仍在高位的这一时期,两家券商先后发布了看多研报。
2023年6月25日,财通证券发布研报《电子纸模组快速增长,硅基OLED空间广阔》,报告发布前一交易日(6月21日)公司收盘价19.74元。
财通证券在报告中预计公司2023/2024/2025年归母净利润为0.62/0.81/1.03亿元,EPS为0.14/0.18/0.23元/股,对应PE为144.28/109.50/86.50倍,首次覆盖,给予“增持”评级。根据研报说明,“增持”评级代表“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在5%~10%之间”。
2023年12月25日,浙商证券发布研报《国内中小显示领军企业,Micro OLED助力长期发展》,报告显示公司股价为17.50元。
报告称公司“专注中小显示面板制造,多产品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预计公司2023-2025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0.08/0.69/1.65亿元,对应EPS为-0.02/0.15/0.37元,对应PE分别为—/114.31/47.59倍,首次覆盖,给予“增持”评级。根据该研报说明,“增持”评级代表“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10%~+20%”。
实际情况呢?
2023至2025年,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两家券商预测的利润逐年向好并没有实现。
截至2026年9月10日停牌,以两家券商给出“增持”评级研报时股价计算:财通证券报告发布前收盘价19.74元,至0.58元跌幅97.06%;浙商证券报告发布前收盘价17.50元,至0.58元跌幅96.69%。
从19.74元到0.58元,从首次覆盖给予“增持”评级到欺诈发行退市,不过三年。如今再回头看这两份研报,不知两家券商是否会有删掉研报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