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的钱 能给省外的家人用了!
新快报
广东上线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服务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终于可以给省外的家人使用了!” 近日,广东正式上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服务。以往不少参保人账户余额长期闲置,如今这笔沉淀资金可用于亲属看病购药、缴纳医保费用等,不少在粤务工人员对这项便民举措表示认可。
“5万多元余额用不上也取不出,现在能给家人花了”
43岁的张女士大学毕业后就留在广东参加工作,一次偶然打开“粤医保”,她惊喜地发现,经过日积月累,医保个人账户竟然攒了5万多元。她说 :“我个人身体素质还不错,很少跑医院看病,账户里的钱基本是闲置的,用不上也取不出。”
最近,张女士通过“广东医保”公众号得知,“广东在全国首批上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服务”,于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与在河南郑州的母亲绑定了共济关系,并设置了共济金额。随后,张女士的母亲便使用共济账户资金,缴纳了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还用于购药。
自9月29日起,广东正式上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服务。这是指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设定共济额度,实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共济关系绑定由共济人发起,既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自行操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绑定共济关系、设置共济额度等业务。
需要提醒的是,共济金额上限不超过参保人医保钱包的余额;为某位被共济人设定的额度,共济人本人不能再使用该部分资金;被共济人不得将获得的共济额度再次共济给第三人。
跨省共济有何限制?公婆、岳父母不能绑定
跨省共济服务开通意味着广东省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已覆盖省内与省外两种情形。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省内共济、跨省共济在应用上有所差别。省内家庭共济,被共济人共济使用资金上限为共济人个人账户余额,且被共济人可使用的场景不限于广东省内,也就是说,可以跨省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家庭共济,被共济人共济使用资金为共济人医保钱包里,为被共济人设置的共济额度,且被共济人当前仅可在其所在参保省使用共济额度。
但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被绑定医保共济的对象,首先要有基本医保参保记录,可以是职工医保,也可以是居民医保。
可以绑的近亲属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共8类;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叔侄伯侄、表哥表弟、堂姐堂妹等都不在绑定范围内。
亲情账户≠家庭共济,前者共享“信息”后者共享“钱”
不少人会疑惑:家庭共济是不是就是医保“亲情账户”?实际上,这是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二者功能完全不同。
家庭共济是授权家人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亲属可动用这笔资金支付门诊自付费用、买药自付款项,或是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保费。亲情账户仅用于代为出示家人的医保电子凭证,不涉及个人账户资金共用。例如陪同老人就医,老人不便操作手机时,绑定亲情账户的家属可代为调出医保二维码;替父母到药店购药,同样可以使用亲情账户。
简单来说,一个是共享“钱”,一个是共享“信息”。
温馨提示
广东省被共济人如何使用个人账户
跨省共济资金支付就医购药费用?
●第一步:设定个人账户消费主卡
被共济人需要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首页左上角选择当前参保区,点击首页“我要办事”的“查看更多”,通过“业务办理”的“个人账户主卡消费管理”功能设定当前参保地的跨省共济医保钱包为主卡。
●第二步:就医购药结算
在就医地已开通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医保结算时,即可扣减参保人医保钱包中可用余额,支付相关个人负担的费用。另外,被共济人可在医保钱包首页点击“医保共济额度”查看额度转入和额度消费情况。
跨省共济常见问题问答
●关系绑定
问:哪些渠道可以办理跨省共济关系绑定业务?
答: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建立或解除共济关系、设置共济额度等。
问:共济人和被共济人都可以申请跨省共济绑定吗?
答:只有共济人可以发起跨省共济关系绑定。
●额度设置
问:共济人完成共济关系绑定后,如何设置共济额度、查询额度明细呢?
答:共济人完成共济关系绑定后,可以通过医保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共济额度不能大于自己的个人账户余额。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保钱包”界面或前往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每个共济关系的额度设置。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或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查询额度设置明细。
问:同一个共济关系,共济额度用完之后,可以追加共济额度吗?
答:可以,在共济关系有效期内,共济人可随时进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保钱包”界面,追加共济额度。
●关系解除
问:只有共济人才能解除共济关系吗?
答:不是。共济人、被共济人均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保钱包”界面或前往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主动办理解除共济关系。
问:共济关系解除之后,剩余未使用的共济额度怎么处理?
答:共济关系解除之后,被共济人将无法继续使用该关系下的剩余共济额度,剩余未使用的共济额度将会按各统筹区流程,返还至共济人的个人账户中。其中,虚账地市(即深圳、汕尾市)的共济额度原则上将于共济关系解除后当日返还;实账地市(即广东省除深圳、汕尾外的其他地市)的共济额度原则上将于共济关系解除后次月底前返还。
(来源:广东医保)
小心!一步走错变违法
使用家庭共济,两大使用红线不可触
●红线一: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外借
家庭共济共享的是“个人账户里的资金额度”,而非医保凭证本身。被共济的近亲属就医购药时,须持本人的医保凭证结算,系统才会自动调用共济人预设的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其个人自付部分。
但若把本人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直接交给家人冒名就医、购药,性质就完全不同——属于欺诈骗保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须退回违规资金;参保人还会被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还应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红线二:买米面粮油不行,套现更不可取
“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否相当于个人存款,想怎么花都行?”答案是否定的!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属于医保基金范畴,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保障参保人及其近亲属的医疗需求。购买米面粮油、日用百货、保健品、滋补品,或通过空刷、虚假购药等方式套现,都属于违规使用。一旦查实,同样适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追回资金、暂停联网结算并处以罚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现行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并不会年度清零。在没有医疗需求时,不建议出于“花掉余额”的想法冲动消费,囤积不需要的药品和耗材,白白浪费这笔医疗储备金。
操作指南
共济人个人账户的钱
怎么给被共济人使用?
第一步:关系绑定
参保人(即共济人)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首页进入医保钱包,发起共济申请或管理共济关系,添加新的共济关系。
第二步:额度设置
选择已绑定的共济关系设置共济额度,额度不超过本人职工个账可用余额,提交后可在共济记录中查看申请结果。
第三步:查询
共济人可在“管理共济关系”中查看已绑定成功的关系;进入“查询额度明细”可查看该共济关系额度设置情况,以及被共济人消费共济额度情况。
■采写:新快报记者 程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