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至15日 广州塔周边12公里严控低空飞行物
新快报
无人机、载人自由气球、孔明灯等均在管控范围内
新快报讯 记者林钢威报道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于10月12日至15日对广州塔周边12公里区域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空飘物等低空飞行物从严管控。
通告所称的低空飞行物,主要包含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含穿越机、光纤无人机等),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等),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超轻型飞行器、轻型运动航空器、初级类航空器、正常类旋翼航空器、正常类飞机(含各类直升机、自转旋翼机、滑翔机、滑翔翼、滑翔伞、三角翼、动力三角翼、动力伞、牵引伞、飞艇、载人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孔明灯等空飘物。
10月12日0时至15日24时,公安机关对以广州塔为圆心、半径12公里的区域进行从严管控。在上述管控时段和区域内,严禁违规放飞低空飞行物。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飞行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