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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上海雅仕及时任总会计师吴宏艳等被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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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6月10日电 因多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上海雅仕及时任总会计师吴宏艳等被通报批评。

6月10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以下简称《通报批评》)。

据《通报批评》,经查明,2026年4月29日,上海雅仕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经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涉及的供应链贸易业务进行业务模式、财务核算等自查,基于审慎性原则,将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本次更正涉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存货、其他流动资产、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报表科目。

其中,2024年年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各调减20.14亿元,占更正前对应科目金额的40.03%、42.01%;2025年一季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各调减1.95亿元,占更正前对应科目金额的24.38%、26.36%;2025年半年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各调减5.59亿元,占更正前对应科目金额的27.36%、29.11%;2025年三季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各调减3.21亿元,占更正前对应科目金额的12.43%、13.35%。

上交所指出,定期报告是投资者高度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上海雅仕多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总会计师吴宏艳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金昌粉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吴宏艳、金昌粉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上海雅仕及时任总会计师吴宏艳、时任董事会秘书金昌粉予以通报批评。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上海雅仕主营业务为供应链物流及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供应链物流可细分为多式联运和第三方物流服务。

二级市场上,上海雅仕10日收跌0.2%报9.95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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