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

这些事项要注意!北京警方公布3类违反“无人机新规”典型案例

新京报网

关注

新京报讯 据平安北京官微消息,《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

北京警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守住低空安全底线。

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以下3类典型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01

非法飞行案

5月18日,海淀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景区内有一架无人机疑似“黑飞”。民警迅速处置,将涉嫌“黑飞”人员周某某查获。

经查,周某某为某旅行社导游,当日为拍摄照片,在明知北京无人机管制政策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施放无人机,其“黑飞”地点附近,就有无人机管制政策提示牌。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对周某某予以行政拘留、没收器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普法课堂

对于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其中,第四条第一款:本市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室外飞行活动均需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实施飞行活动。

02

非法销售案

5月7日,西城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条涉嫌非法销售无人机的线索,民警迅速处置,将涉嫌非法销售人员付某查获。

经查,付某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将本人名下无人机向在京人员出售,并与买家约定在西城区某书店附近交易,验机时被民警查获。公安机关依据《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对付某予以没收器具的行政处罚。

03

非法出租案

5月13日,公交警方在某地铁站开展工作时,发现一乘客携带的无人机存在非法出租情况。公交警方会同朝阳警方开展侦办工作,将涉嫌非法出租人员莫某某查获。

经查,莫某某在朝阳区某传媒公司,按日收费向在京人员出租无人机,并委托他人转交,途中被民警查获。公安机关依据《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对莫某某予以没收器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普法课堂

《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对个人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其中,第五条第一款:禁止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出租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

编辑 毛天宇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