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法院3年共审结涉数字消费知识产权案件200件—— 数字消费背后的“法治之力”
知识产权报
本报记者 姜旭
2023年至2025年,共审结涉数字消费知识产权相关案件200件,其中,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148件,不正当竞争纠纷11件,数量呈逐年增加态势……3月1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浦东法院服务保障数字消费高质量发展状况白皮书(2023年—2025年)》及10起典型案例,系统梳理该院近3年涉数字消费案件审判情况,分析趋势特点、明确司法举措,并专门面向消费者、商家和电商平台分别作出风险提示。
“刮码”销售构成侵权
会上发布的10起典型案例,聚焦直播带货、网络打赏、二手交易等热点问题,其中,一起因销售“刮码”商品引发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受到关注。
该案中,上海某化妆品公司经授权使用“伊蓓诺”和“魅百迷”注册商标从事化妆品的生产与销售,其销售的化妆品包装盒上分别标有防伪二维码和商品数字身份管理系统条码(二者统称商品溯源码)。扫描商品溯源码可以验证商品真伪、获知出库单号、经销商名称等商品流通信息。
上海某化妆品公司发现,高密某日用品销售中心从其经销商处购入多款外包装标有“伊蓓诺”和“魅百迷”标识的化妆品,在自家网店转卖,且出售时会刮去化妆品包装盒上的溯源码。此外,该网店的首页、商品详情页等多处突出展示了“伊蓓诺”商标。
上海某化妆品公司认为,高密某日用品销售中心的相关行为涉嫌构成商标侵权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遂将其起诉至浦东法院。
浦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被告在网店宣传页面突出使用涉案注册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其实施的“刮码”销售行为扰乱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损害了原告及相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66万余元。
浦东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俞波表示,商品溯源码是互联网经济发展的产物,该案涉及去除商品溯源码后进行转售的行为评价。法院结合市场交易活动所遵循的交易习惯,认定去除溯源码后销售商品的行为破坏商品外包装的完整性,既妨碍了品牌方对商品流通渠道的正常管理,又增加了侵权商品流入市场的几率,增加了消费者鉴别商品真伪的交易成本,因此,构成侵权。
数字消费纠纷日益凸显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迅速发展,线上消费、社交电商已成为主流的消费渠道,同时数字技术在文娱、教育、养老、旅游、体育等行业不断赋能,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参与到数字消费中来,进一步刺激消费需求。与此同时,相关的争议也日益凸显,上述案例就是涉数字消费的典型案例。
浦东法院副院长郑天衣介绍,从广义来看,数字消费包括数字产品消费、数字服务消费、数字内容消费以及通过数字渠道实现的消费。除传统的线上买卖合同、服务合同纠纷外,数字消费的争议类型还延伸至预付式消费、直播电商、跨境消费、共享经济、智能产品服务、虚拟体验等新兴消费领域,部分案件还涉及知识产权争议等。争议焦点不仅涉及商品服务质量、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传统事由,也涵盖了主管异议、格式条款效力、售后安全保障、合同附随义务履行等复杂问题。同时,数据隐私、算法歧视、平台责任界定、跨主体责任划分、不正当竞争认定等新型法律问题亦逐步显现。
白皮书显示,2023年至2025年,浦东法院共审结涉数字消费案件9690件,其中,知识产权相关案件为200件,这些案件呈现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和争议焦点复杂多元等特点。值得关注的是,涉数字内容消费的诉请类型趋于多元,知识产权保护亟待关注。此类案件诉请主张多样,争议焦点主要涉及消费欺诈认定、不当格式条款排除、商家服务履行瑕疵、数字平台运营商和数字内容提供方的主体责任认定等。
“值得关注的是,AI‘换脸’‘变声’技术的滥用,滋生知识产权侵权及诈骗风险。”郑天衣介绍,随着 AI技术的发展及应用门槛的降低,人脸、声音容易被收集、合成、模仿,普通个人用户也能借助各类软件、小程序实现“换脸”“变声”。在给消费者带来新奇、有趣体验的同时,公众对真假视频、声音混杂的情况较难分辨,经营者利用“换脸”“变声”进行虚假宣传、引流乃至诈骗的案件不断发生,引发知识产权侵权及肖像权等纠纷。
风险提示让规则更清晰
2025年9月,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推动数字消费加快发展。郑天衣介绍,近年来,浦东法院立足数字经济发展前沿,通过系列举措积极回应数字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中出现的新问题,努力为数字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一是强化裁判规则指引,聚焦直播带货、网络打赏、二手交易等数字消费热点问题,以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平台经济发展、强化数据安全为导向,总结裁判规则、明晰权利边界;二是优化审判运行机制,针对数字消费案件数量多、类型新、跨地域等特点,推进专业化审判与数字化赋能,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升纠纷化解效率,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三是深化源头治理参与,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通过司法建议、合规指引、普法宣传等方式,将司法服务从个案裁判向行业治理延伸,推动数字消费领域形成多方协同的治理格局。
发布会上,浦东法院还专门面向消费者、商家和电商平台分别作了数字消费风险提示。
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姜广瑞表示,电商平台的管理责任十分关键,应健全全流程服务和监管机制,事前严格审核准入资质,从源头上快速识别并处理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规行为;交易过程中,要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和支付数据安全,不得实施大数据“杀熟”等行为;交易后,要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和纠纷化解机制,及时回应消费者维权诉求,同时保障诚信商家的合法经营和平台的有序运行。
(编辑:刘珊 实习编辑:蔡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