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戏剧了!成都联通原女副总当年受贿存疑被判1年多 出狱几年后又找到证据了
运营商观察/文
判刑、出狱、再审……这样的经历在运营商众多出事干部中几乎没遇见过。而成都联通原女副总经理胡晓萍却经历了这样的戏剧性波折,具体情形如何?
胡晓萍当年非常受器重也很“吃得开”
资料显示,胡晓萍1964年6月出生,成都人,拥有硕士文化。2009年至2013年担任成都联通副总经理,任职期间协助分管集团客户部、集团客户销售部,相当于如今的政企口。
据当时熟悉胡晓萍的人指证,“胡晓萍在成都联通人脉广、资历老,在四川联通、成都联通都吃得开,胡晓萍有能力办好此事,同时在成都联通分管集团客户部的胡晓萍可以客户需求的名义提出对成都联通P2P缓存系统进行扩容。”
2010年,胡晓萍还荣获了“2010十大魅力女川商”,可见传言非虚。
2013年7月,胡晓萍调入省公司任职,2016年8月开始担任四川联通集团客户事业部副总经理兼集团客户事业部综合部高级经理,级别为副处级干部。
然而,2017年6月,53岁的胡晓萍出事了。当时侦查人员要求四川联通纪委通知胡晓萍配合了解情况,约谈后侦查人员依法将胡晓萍带离。
受贿金额存疑最终判刑1年多
根据指控,2011年6月至8月期间,胡晓萍利用担任成都联通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接受设备供应商请托,帮助顺利中标四川联通的P2P缓存系统扩容工程项目。
后胡晓萍先后两次收受对方给予的45万元贿赂。
然而,胡晓萍辩解称,这其中的30万元被胡晓萍送给了另一位领导王某做公务开支安排了,另15万元交给省公司领导进行共用。
但经过证实,2011年9月份,胡晓萍将这15万元加上卡里自己的30万元,一共45万元作为其上清华大学EMBA的学费。
但至于提及的30万元无法定罪,最终只以受贿15万元对胡晓萍定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早在2018年8月胡晓萍就已刑满释放。
出狱3年后找到新证据要求重审
反转的是,2021年,也就是胡晓萍出狱的3年后,关于当年存疑的30万元有了新证据。
根据领导王某某和供应商的谈话笔录,能够证实案涉30万元系胡晓萍收受的贿赂款。
当时胡晓萍在2011年收到供应商行贿的30万元后,其个人银行卡存款为40万元,其中30万元的资金来源胡晓萍无法说明,进一步证实胡晓萍辩解的30万元给付领导王某某的事实不能成立。
目前,该案子已提出抗诉进行再审,但至于结果如何尚不得知。只是疑惑的是,当年难道就无法提供这一确凿证据?
(转自:运营商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