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迎来哪些发展新机遇?
重庆商报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从完善金融组织协作体系、构建高质量资金融通体系、优化资金结算便利体系、建设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完善金融开放合作体系、深化跨省跨境金融监管协作六大方面提出21条举措以及3条保障措施,为通道沿线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撑。
这是国家出台的首个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金融专项政策,将有力支撑内陆地区高水平对外开放。这释放了怎样的信号?将为重庆带来哪些新机遇?上游财经·重庆商报专访了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大学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导龙少波。
○释放三大信号
上游财经:《意见》的出台释放了哪些鲜明信号?
龙少波:《意见》的出台释放出三大鲜明信号,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正迈向系统化、数智化、开放化的新阶段。
第一个信号:通道建设的金融支持构建起涵盖组织协作、融资体系、结算便利、数字平台、开放合作与风险防控的“六位一体”服务体系,这意味着金融资源将打破行政区划和行业壁垒,按照通道经济的逻辑重新优化配置,提升资金的利用效率,更好地为通道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个信号:通道建设的重心从基础设施硬联通到规则标准软联通转变,《意见》聚焦金融支持的制度性改革与数智化改革,着力于推动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投融资自由化以及“央行西部陆海智融通”数字平台的建设,旨在实现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降低。
第三个信号:《意见》着眼国际规则对接,支持引进境外金融机构、探索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参与央行数字货币桥等项目,致力于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国际化金融环境,提升中西部金融制度型开放水平。
○迎来历史机遇
上游财经:随着《意见》的出台,重庆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核心枢纽与关键节点,将迎来哪些历史机遇?
龙少波:随着《意见》的出台,重庆将迎来从“交通枢纽”跃升为“资金、信息、服务等高端要素配置枢纽”的历史机遇。
《意见》为提升重庆金融平台能级提供核心支点。《意见》明确支持重庆设立“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中心”,不仅可以强化重庆核心区域的集聚效应,更赋予重庆服务通道全域、辐射东盟的国际金融平台功能。通过争取跨境人民币、离岸贸易结算等试点优先权,有望带动重庆法律、会计、评级等相关专业服务业协同发展,构建完善我市金融业相关服务业的生态体系。
《意见》为赋能重庆现代化产业集群注入金融活水。《意见》的出台将引导金融“活水”精准赋能重庆“33618”现代化制造业集群建设,既通过金融支持创新壮大现代物流、国际贸易等通道经济产业,又借助产业链金融、动产融资等模式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支柱产业盘活资金,还能助力我市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拓宽跨境融资渠道,催生和壮大重庆新经济业态。
《意见》为巩固重庆内陆开放门户地位注入制度动能。跨境结算便利化不仅能吸引更多国际贸易结算业务集聚重庆,还能通过深化QFLP试点等措施显著增强重庆吸纳国际资本的能力,更能通过深度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优化金融、法律等营商环境,从而系统性巩固重庆作为内陆开放门户和经济双循环关键节点的战略地位。
○搞好切实转化
上游财经:面对《意见》带来的历史性机遇,重庆市企业应该怎么干?
龙少波:重庆企业应当抢抓机遇,主动研究、积极布局,将政策红利切实转化为自身发展的实效。
大型国企与龙头企业需要勇担“链主”职责。平台型企业需着力整合资源、创新模式,并联合金融机构开发标准化、数字化的供应链金融产品,赋能链上中小微企业。制造业龙头则应积极融入通道“项目库”和“企业清单”,用足此次政策倾斜的金融资源,利用金融信用增强全产业链韧性。
广大中小企业关键在于精准对接、用足用好政策。专精特新及科技型企业应充分利用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主动对接“央行西部陆海智融通”平台,善用金融支持研发创新。外贸物流企业则需深入研究结算便利化政策,灵活获取订单融资、信保融资,破解轻资产运营中的瓶颈。
金融机构尤需要主动作为、创新优化服务。地方银行要加快制定专项服务方案,开发针对通道物流、贸易的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各类金融机构应加强与金融科技公司协同,推进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场景开发,创新技术解决方案。
总之,《意见》描绘了金融赋能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重庆市要加强组织协调,细化配套政策,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地,广大企业也需要敏锐洞察、积极行动,支撑重庆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行稳致远。
上游财经-重庆商报记者 李星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