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商务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宜宾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家电网
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宾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宜宾市商务局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
宜宾市公安局 宜宾市民政局 宜宾市财政局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宜宾市交通运输局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宾监管分局
2024年5月31日
宜宾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 《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商消费〔2024〕3号)工作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三大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更好发挥消费的经济优势,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以标准为牵引、政策为激励、畅通循环为驱动、“蜀里安逸”活动为载体,加快发展“换新+回收”新体系新模式,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推动消费升级与产业升级良性互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到2024年底,报废汽车回收量、二手车交易量、废旧家电回收量分别较2023年增加18%、8%、6%。到2027年底,报废汽车回收量、二手车交易量、废旧家电回收量分别较2023年增加100%、50%、35%。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更新消费成为消费经济的重要引擎。
二、开展汽车换“能”行动
(一)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汽车以旧换新支持政策,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对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并在市内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含T)燃油乘用车,分别给予10000元、7000元一次性定额补贴。在国家政策基础上放宽汽车以旧换新条件,适当扩大补贴范围,对不符合国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报废乘用车,凡在我市报废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按购车价格给予补贴:销售价10万元以下,每辆补贴2500元,销售价10(含)—20万元,每辆补贴4000元,销售价20万元以上(含),每辆补贴5500元。以上政策市区、市县财政分别按照5:5、3:7的比例共担。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对购买新车、二手车置换新车进行激励。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24〕69号)相关要求,鼓励银行机构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适当减免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
(二)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加快推进高县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报废车回收拆解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推广上门收车服务模式,优化回收、拆解、注销“一站式”服务。积极申报“无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引导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实施差异化精细拆解,促进零部件回用和再制造,带动报废车回收价格提升。贯彻执行老旧汽车估值评价、报废机动车回用件流通、传统经典车认定等相关标准,落实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等相关产品认证制度。
(三)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落实二手车经销企业“升规入统”激励和销售奖补政策。鼓励“互联网+二手车”模式发展,发展市场化的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规范二手车鉴定评估,依托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和估值平台,推动解决新能源二手车车况不透明问题。落实二手车出口管理措施,支持企业参加“四川整车贸易全球行”。
(四)推动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健全完善充(换)电、停车、智慧交通等基础设施。完善汽车领域信息披露制度,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市级汽车补贴申报系统相关车辆信息和公安交管系统数据的交换,便利消费者申报补贴。加强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支持汽车改装、汽车租赁、汽车赛事、房车露营、传统经典车等相关行业规范发展,实施至少1个汽车后市场产业园项目,促进汽车从交通工具向生活空间转变。
三、开展家电换“智”行动
(五)强化财税政策引导。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在市内采取交售旧家电方式购买的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投影仪、集成灶、热水器七大类绿色智能家电,按其实际售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台最高不超过1000元,市区、市县财政分别按照5:5、3:7的比例共担。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制定差异化家电以旧换新支持政策,通过发放消费券、财政补贴、金融政策等方式,促进需求迫切、拉动力大、购置成本较高的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
(六)完善家电流通服务体系。统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支持家电生产链主企业、流通平台企业、回收头部企业共建家电“拆旧装新”全链路服务网络。鼓励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产品、“双碳”等高端品质认证。积极争取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引导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建立线上与线下全渠道的二手商品流通体系。
(七)促进废旧家电循环利用。编制“十五五”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积极招引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加快构建回收网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紧密衔接、有机联动的包含废旧家电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积极申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将废旧家电回收网点纳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出台政策支持中心城区建设回收网络体系,推动实施低碳社区项目,回收站数字化升级项目和绿色分拣中心项目,力争2024年底全市新增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20个,力争2027年底全市新增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40个,绿色分拣中心1个。
四、开展家装厨卫“焕新”行动
(八)加大惠民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支持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对购买家装厨卫产品给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智能家居、家庭装修等消费,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贷款便利性。持续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
(九)提升家居便民服务。引导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回收站、暂存点、周转房、样板间“四件套”。探索引入专业经营主体,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装、拆、收”一条龙服务。优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发展家庭养老床位,采取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配备辅助器具和防走失装置等设施,鼓励发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
上述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行动中,省内消费者通过线下消费贷款进行汽车和家电购置、住房装修消费并符合条件的,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 2号)中相关规定享受消费信贷财政贴息。
五、组织实施
(十)保障措施。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合新产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宜宾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宾监管分局等部门成立工作组,负责统筹推进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区)要把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作为激发消费潜能、带动产业发展、服务高品质生活需求的全局性工作来抓,结合地方实际,细化政策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要以培育“蜀里安逸”消费品牌为牵引,支持具有市场优势的重点企业积极参与“电动四川·新能源汽车消费季”“绿润巴蜀·智能家电消费季”“宜居天府·家装焕新消费季”等主题活动。持续做好消费市场监测,强化政策跟踪问效。优化消费环境,强化公平竞争,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加强资金管理,确保“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