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是如何搞砸“创新药定价”这道考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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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创新研发,给予足够的创新尊重;对于创新者,给予充分的自由空间。这才是整个产业逐渐向好的前提。
这一政策要求官方为具有重要治疗改进的新产品支付更多费用,并设定一致的价格以及其他欧盟国家的参考价格。该激励系统将能够显著改善治疗效果的药物推向市场,而不是仿制药。2023年12月,德国也开始制定新的制药战略。在此之前,德国政府规定:经鉴定具有疗效优势的新药在独占期实行AMNOG(《药品行业改革法案》)定价,对仿制药、原研药以及不具有疗效优势的创新药实行参考定价。在AMNOG定价模式中,经评估有附加价值的创新药可享有12个月的自由定价期,之后则由国家法定医疗保险基金协会与药品生产商协商确定的补偿价格与折扣率进行医保支付。对于那些经过效益评估和听证会确定,没有附加价值的创新药,就会和仿制药、过专利期的创新药一样则实行参考定价模式。按照当时测算,这一模式每年能为德国政府节省22亿欧元的疾病治疗资金。不过弊端则是,疗效相等的不同药品采用固定标准,大大降低了药品价格的敏感度,使得药品间额外附加价值得不到应有的体现和回报。此外,由于德国的药物协商价格是公开的,这个价格会被其他国家用来作为确定药品价格的参考。所以,如果一家药物在德国被AMNOG的给了太低的定价,药企干脆选择在德国撤出,以避免在其他国家也要按照这个价格卖。这也就导致,德国患者对新药的可及性较差。例如蓝鸟生物的基因疗法Zynteglo便是如此。德国政府曾给Zynteglo的最高价格不到蓝鸟预期价格的一半,双方未能达成价格协议致使Zynteglo暂时撤出德国市场。在新的法案中,德国开始允许药企对新药的报销金额保密。这样药物就能以这个较高的秘密价格出售,而不是按照政府商定的价格。说得简单点,新法律将允许制药公司拥有两种价格:产品包装上的“公开”价格、 AMNOG 流程中商定的“实际价格”。目前为止,这些欧洲国家仍然在不断地完善药物定价策略,去找到无价的生命与有价药物之间的平衡点。不过这种亡羊补牢的做法,虽然重新增加了对于创新药的新引力,但却依然难以抵挡美国医药产业迅猛发展的脚步。逐渐边缘化,这将是欧洲医药产业很长时间无法改变的尴尬困局。欧洲启示录通过复盘欧洲“创新药定价”策略变迁史,投资者不难发现,医药创新需要更加自由的土壤。盲目的一刀切控费,只会扼杀创新,从而打击整个产业的创新之心。对于医药创新,我国鼓励态度十分明显。从2015年发改委放开国家最高零售价管理开始,药品的价格形成回归市场,由企业自主定价的基调。但较为可惜的是,受制于商保长期缺位,国内创新药最终的商业化路径基本只有谈判降价,进入医保这一条明路,并没有发挥出自由市场的优势。作为一个超级支付方,医保支付对创新药实现市场回报而言尤为重要。创新药定价、创新药行业的发展方向,最终话语权其实都会由支付端能有多大比例流向新药领域决定。这样的情况下,只有压缩传统仿制药物的价格,才能更大限度的激活创新。因此我们看到,过去几年时间中,仿制药进行了一轮又一轮集采,这实则都是在为创新药支付释放空间。纵观全球,中国创新药定价并不算高,尤其是进入医保目录的品种更是近乎全球“洼地”。在创新药研发“反摩尔定律”面前,如今一款新药的研发成本已经由此前的10亿美元飙升至20多亿美元,较低的药价与持续攀升的研发成本显然是矛盾的。因此,我国创新药产业是较为脆弱的,也是尤其需要扶持的,过度降价只会透支创新药企业未来的发展潜力。中国创新药崛起,绝不是基于某一项政策扶持,而是整个医药体系的系统性变革。放眼未来,政策端的变化依然开始持续出现,多地官方也开始发布创新药扶持政策,整个产业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今年2月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新上市化学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 鼓励高质量创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对新上市化学药品首发价格增加集中受理挂网模式,一次受理,全国通行,整体提高新药挂网效率,支持高质量创新药品获得“与高投入、高风险相符的收益回报”。近日,北京、广州、珠海更是密集落地医药创新支持政策细则,研发、审批、上市、进院、支付、投融等各个链条都迎来全面春风,创新药被束缚的手脚正在逐渐被解开。聚焦眼下,虽然中国创新药定价方向依旧存在分歧和争论,但生物制药产业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一环,全面鼓励创新药发展的大方向是十分明确的。产业的事情还是应该由产业解决,医药创新需要的是对勇于尝试的鼓励,而不是过度批判与质疑。我们并不一定非要学习“美国模式”的高举高打,但却一定要谨记“欧洲模式”一刀切的教训。对于创新研发,给予足够的创新尊重;对于创新者,给予充分的自由空间。这才是整个产业逐渐向好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