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虎“2025战略”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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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谨从风险角度,就这一客观问题展开分析。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刚需、中低频的汽车后市场规模亦水涨船高,超万亿的市场规模吸引资本涌入,中国本土市场正在形成京东、阿里与途虎等多元竞争的崭新产业格局。作为最早入局的行业独角兽,途虎采取B2b2C的商业模式,虽能够依靠轻资产迅速扩大线下规模,但加盟模式下固有的矛盾几乎无解,且面临着互联网巨头的强势竞争,这使得其“2025战略”最终能否如愿落地,出现了重大不确定性。本文谨从风险角度,就这一客观问题展开分析。仅为一家之言,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B2C中衍生B2b2C途虎在2011年开始运营,早期作为B2C平台(配套物流),以销售汽车轮胎为主(供车主在线购买后自主选择线下门店安装),之后逐步将品类拓展至底盘零部件、机油、雨刮器等,形式上相当于聚焦车辆维保领域的“京东”。在此阶段,其核心价值在于一方面借助互联网实现O2O(将线下生意搬到线上),另一方面则是提供了更多的SKU给车主选择,基本商业模式为“广告+提成”;而为车主带来的价值则是可以自购心仪产品再通过线下安装、更换等,更具性价比。2015年,被称为“汽车后市场格局重构元年”。当年8月,交通运输部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提出十项修改意见,其中“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打破了汽车维保以往被4S店高度捆绑的格局,也为资本进入万亿规模的汽车后市场提供政策支持,而在零售方面耕耘数年的途虎也躬身入局,于2016年开设首家(自营)途虎工厂店。从产业链价值上看,线下工厂店是途虎作为(供应链)平台的纵向延伸,即在原本仅销售产品的基础上增加了最终的(维修、安装等)服务环节。从商业模式上看,选择轻资产的加盟模式,相当于在其B2C模式下衍生出B2b2C模式--即通过向加盟商群体赋能(高效的供应链、丰富的解决方案等),由众多的加盟商(b)为终端的车主(C)进行商业闭环。途虎UP,加盟商Down扮演着“服务员”角色的加盟商(b)连接了途虎(B)和车主(C),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其代替途虎为最终用户提供服务,途径有两种:(1)线上APP下单且需要提供线下服务的:在此类交易中,视客户为途虎资源自有资源,加盟商获取该笔订单10%的金额作为收入;(2)线下自来客:在此类交易中,视客户为加盟店资源且由于需要加盟商从中斡旋撮合交易,因此加盟商获取该笔订单40%的金额作为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