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参民”学校被按下暂停键
法治周末
原标题:“公参民”学校被按下暂停键
公平地说,“公参民”学校存在后,享有了公办学校的保障优势,同时还有民办学校的灵活制度。但是,它对纯公办或者纯民办学校来说,都是不对等的
法治周末记者高原
近日,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教育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剑指“公参民”办学模式,将对“公参民”学校进行专项规范。
这被业内认为是继取消学区房和校外培训机构后,国家为保障教育公平所做的又一重要举措。两年过渡期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参民”学校将退出历史舞台。
整改
《通知》将“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分为三类:公立学校单独举办的学校;公立学校和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举办的学校;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作举办的学校。
对于前两类,《通知》要求回归公立学校。
对于第三类,《通知》中提出了“六独立”要求,包括独立法人资格、校园校舍及设备、专任教师队伍、财会核算、招生和毕业证发放。不满足该要求的,地方政府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应转为公办学校或终止办学。
《通知》还对原有“公参民”学校的配套建设和教师编制作出规定:既有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的“公参民”学校或转为公办学校,或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学位、继续办学;地方政府和公办学校不得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派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已经派出的,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引导退出。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不再审批设立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方式变相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规范招生,公办学校不得以民办的名义开展选拔招生或考试招生,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同时,名校办民校(公参民)的治理,力争用两年时间,理顺机制体制,实现平稳过渡。
《通知》最后规定“将此项工作分别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和部署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并要求在8月底完成专项摸底排查,制定分省分年度工作方案,报教育部备案。
业内认为,此次由上而下的推行决心可见一斑。
河北省一所重点高中的老师陈东达(化名)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办学校有长足发展,意味着“公参民”学校已完成历史使命。公平地说,“公参民”学校存在后,享有了公办学校的保障优势,同时还有民办学校的灵活制度。但是,它对纯公办或者纯民办学校来说,都是不对等的。
现在,对“公参民”学校进行体制调整,其实是有助于重构教育公平的。
弊端
“公办学校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但也产生了较多的问题。”5月17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刘昌亚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
刘昌亚认为,这种模式一方面稀释了公办学校本身的品牌资源,加剧教育焦虑,由此衍生出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利用公办学校的优质品牌,采用民办学校的收费机制,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都造成了不公平竞争,扰乱了教育秩序。
公开资料显示,1999年6月15日至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在中国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要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教育格局。
2004年4月1日,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公立学校自此被允许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公参民”学校和办学模式应运而生,在之后的十几年逐渐发展成为部分地方的“顶尖学校”。
而这种办学模式在初期,也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陈东达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国有民办学校在特定历史阶段的确起到了很大作用,但近年来也诱发许多矛盾和问题,加剧教育焦虑和不公平竞争现象”。
他介绍,“公参民”学校减缓了地方政府教育投入不足和财政压力的问题,可以让更多的人有学上,也可以让有更高需求的人上好学。同时,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住房的压力,因为一些人可以不通过购买“学区房”就可以就读一所比较好的学校。
但在发展十几年后,“公参民”学校在一些地方因为学费昂贵而变成了“有钱人的学校”,加之这类学校通常掌握着较优质的教学资源,从而加剧教育不公现象的出现。
近年来,各地还出现了“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公办学校品牌”的办学模式。一些公办中小学名校与房地产开发商合办各类民办校,就读的家庭需购买“学位房”,或者缴纳上万元的择校费用。
央媒曾发文点名吉林长春、重庆等地出现类似现象,不仅通过高收费、高价学位房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也加剧了社会焦虑情绪。
改革
此后,对于“公参民”学校的改革措施不断出台。
2019年7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此后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出台了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具体实施细则。细则明确提出,应全面推行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即“公民同招”),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等“新政”。
这也是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公民同招”使得“公参民”学校不得再提前招生、“密考”掐尖,促进义务教育回归公平起点。
5月,中办国办《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出台,中央和各省相继召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会议,全面启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
随后,湖南、江苏、四川等地教育部门发文指出,将调减本省内民办义务教育占比,民办初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占义务教育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将调减至5%以下,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据法治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自4月以来,重庆市已有至少10所“公参民”学校确定拟转为公办;7月,山西太原9所学校宣布转公。
7月28日,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政府召开淮阳一高“民转公”工作筹备会。会上,淮阳第一高级中学校长王业生递请《淮阳一高关于学校捐献报告》,拟将学校整体捐献给政府,以回报社会。
8月1日,周口市淮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淮阳第一高级中学(公办)招生方案的通知》。通知对“民转公”的淮阳一高的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作出规定,要求该校应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就近、免试”的招生入学政策,确保实现公开、公平和公正。
8月2日,江苏省徐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通知》,将理清管辖范围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中公有主体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数量和名单,配合教育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得新增设立公有主体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各地关于取消国有民办学校的政策早就有,但很多学校的做法是,上面出政策,下面出对策,风头过了再重新开张。而此次国家层面的文件如何落地实施才是关键。”陈东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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