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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大通收购纠纷中的限售股解禁 股东内斗不止

紫金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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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报记者 陶炜

7月24日,深大通(000038)将有约两千万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这部分股份是2015年资产收购时定向增发的股份。当初的定增如今一地鸡毛,而当初定增获得股份的部分股东则在申请解除限售。

当初的收购留下一地鸡毛

公司2015定向增发时的股东,如今开始申请解除限售。公告显示,本次有孝昌和泰兴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邓建宇、张锦军三方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19588,6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

2015年,深大通分别斥资10.5亿元、17亿元溢价收购两家互联网传媒类公司冉十科技、视科传媒。当时,冉十科技的评估增值率高达2586.63%。自此,深大通的主营业务逐步由房地产业务转型至传媒业务。并购了这两家子公司之后,深大通的年报变得好看。2015年,深大通归属于上司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3.39万元,而到了2016年,已达2.33亿元,2017年更是攀升至3.58亿元。然而,就在业绩承诺期的最后一年也就是2018年,深大通对上述两家子公司共计提了超21亿元的商誉减值准备。其中,对视科传媒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3.40亿元,对冉十科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83亿元。再加上对视科传媒应收账款计提单项全额减值,深大通2018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3.50亿元,同比减少756.46%。深大通在2018年年报中解释称:“冉十科技和视科传媒2017年至2018年连续两年未完成业绩承诺,商誉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然而,这一商誉减值存在争议。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中表示,“我们对深大通公司提供的商誉减值测试相关资料执行了沟通讨论、分析、复核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由于我们无法就冉十科技盈利预测数据及其假设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商誉减值测试结论的适当性,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而深交所也在年报问询函中,要求深大通说明“编制盈利预测所依据的毛利率假设与最近3年的历史财务报表差异较大”的具体情况,列示相关毛利率假设与历史财务报表的对比情况,并要求上市公司说明对冉十科技商誉减值的具体测算过程。

股东内斗不止

这一商誉减值对于两家子公司的原股东来说,意味着巨大的补偿责任。以冉十科技为例,冉十科技原股东在对赌期之后承担以下补偿责任:一是应收账款补偿,对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所有应收账款金额承担补偿和担保责任(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3.77亿元);二是业绩承诺补偿,冉十科技原股东曹林芳、李勇、莫清雅应补偿金额为2178万元;三是资产减值补偿,年度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对冉十科技完成资产减值测试并对资产减值部分进行补偿(年报商誉减值7.83亿元,最终补偿额度以减值测试报告为准)。

巨额的商誉减值引发了内斗。深大通通过司法程序冻结了冉十科技原股东的股份,深大通原董事、冉十科技创始团队成员曹建发、小股东李勇则实名举报了与深大通相关的两只并购基金,称基金穿透底层资产后,可能存在虚构贸易、套取上市公司资金和信用的情况。他们称,资金流向了与深大通实际控制人姜剑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的公司。

在彼此的攻击中,证监会已经对深大通展开了立案调查,期间甚至还发生了暴力抗法事件。对于投资者而言,在2019年5月23日晚间持有深大通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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