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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3过3 2家公司预计2019年业绩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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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3过3,2家公司预计2019年业绩下降

来源:梧桐树下V 

文/梧桐小编   

11月7日,发审委原定审核5家公司的IPO申请,但在11月6日,中泰证券、深圳市翔丰华科技均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被取消审核。剩余3家浙江双飞无油轴承、神驰机电、奥普家居都成功过会。其中浙江双飞无油轴承曾在2017年11月被否决过。从发审会议询问的问题来看,浙江双飞无油2019年1-9月经营业绩同比下滑。神驰机电预计2019年营业收入、扣非归母净利润大幅下降。业绩下滑也成为发审会议上对这2家公司重点询问的问题。

单位:万元

注:净利润指扣非归母净利润

今天过会的浙江双飞无油轴承,从事自润滑轴承和自润滑轴承用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曾在2017年10月18日被发审委否决,主要原因是遗漏申报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数个核心财务指标异常、境外销售的核查不充分。2018年12月12日再次申报创业板IPO。拟募资金额从2年前的2.05亿元增加到这一次的4.25亿元。11月6日,“梧桐树下V”发布文章《2年前被否,曾被列入环保黑名单,遗漏披露重要关联方,双飞无油再闯IPO》,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发审会议对公司2017年被否决事项的整改情况、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表亲控制公司的关联交易成了重点询问事项。

今天过会的神驰机电,注册地重庆。首次申报早在2016年12月,2017年7月28日被抽中接受现场检查。本次发行有老股东发售部分股份。同处于重庆的上市公司宗申动力(001696)既是神驰机电竞争对手、又是客户兼供应商。发审会议上,重点询问了“公司预计2019年营业收入、扣非归母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影响经营业绩下滑的相关不利因素是否已经消除,是否存在经营业绩持续下滑风险,相关应对措施及有效性;经营环境是否发生明显不利变化,盈利能力是否可持续”这一重大问题。

今天过会的奥普家居,注册地浙江杭州,主要从事浴霸、集成吊顶等家居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的提供。公司秉承“为爱设计”的品牌理念,着力为消费者打造“温度”+“干湿度”+“纯净度”+“新鲜度”+“氛围度”的“五度”健康家居环境,逐步实现全屋空气管理。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奥普集团曾于2006年12月在香港联所IPO上市,且已于 2016 年 9 月完成香港联合交易所退市流程。公司2017年净利润2.66亿元。

一、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本情况

公司是我国较早专业从事自润滑轴承和自润滑轴承用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龙头企业之一,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位居国内前列。

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 年 8 月, 2011 年 9 月 30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目前总股本6316万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周引春先生,直接持股比例为55.65%。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引春、顾美娟夫妇。顾美娟直接股比例4.51%,两人合计直接持股比例为 60.16%。此外,周引春通过腾飞投资、顺飞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4.73%。周引春和顾美娟夫妇通过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64.89%。

周引春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顾美娟现担任公司董事。

(三)报告期业绩

公司现在的报告期为2016年-2018年,否决前的申报期为2014年-2016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6426万元、53189万元、57822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519万元、6911万元、7042万元。

单位:万元

(四)募资用途

被否决前的申报IPO,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106万股,拟募资金额为2.0523亿元。被否决后,再次申报,拟募资金额大幅上升到4.2588亿元。

募投项目仍然是3个,第1个项目,增产滑动轴承自动化建设从原来的1.25亿套增加到1.36亿套。第2个项目,年产复合材料建设项目,从年产35万平方米增加到50万平方米。第3个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从原预算的1838万元增加到4008万元。

(五)主要关注点

请阅11月6日“梧桐树下V”文章《2年前被否,曾被列入环保黑名单,遗漏披露重要关联方,双飞无油再闯IPO》

(六)发审会议询问的主要问题

1、2017年10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4次发审委会议审核,发行人首发申请未获通过。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前次否决事项是否已规范整改完毕以及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2)嘉善松盛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嘉善县圣杰滚针轴承厂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按规定披露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同业竞争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2019年1-9月,发行人经营业绩同比下滑。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影响业绩下滑的因素是否可消除及消除情况,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或进一步下滑的风险;(2)说明发行人2019年9月起整体订单企稳回升的合理性与持续性,新增订单与下游客户的产销情况是否匹配,是否存在下游客户配合发行人业绩管理提交订单的情形;(3)结合汽车行业周期情况,分析国内汽车行业产销量下滑对发行人的影响是否存在滞后性,汽车行业回暖的依据是否充分,业绩下滑是否构成首发障碍;(4)说明发行人2019年盈利预测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测算结果是否审慎。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内销售以直销为主,境外销售以经销为主。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境外销售以经销为主,且经销客户存在较多贸易商是否符合业务特点,经销收入及毛利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异常;(2)说明报告期各年度新增和退出直销客户、经销商的变动情况及对应的销售金额,直销客户、经销商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3)说明部分产品经销毛利率高于直销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汽车行业整体情况,说明发行人境外经销收入仍然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5)经销商(贸易商)的库存及终端销售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超盛五金存在购销交易,超盛五金控股股东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表亲关系。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与超盛五金持续发生交易且交易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必要性;(2)报告期内从超盛五金采购铜套的单价与同期从其他非关联方供应商采购同类产品单价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超盛五金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等利益输送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二、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小型发电机、通用动力及其终端应用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 年 4 月, 2012 年 12 月 25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1亿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艾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47.73%;此外艾纯先生还分别持有神驰投资98%的股权和神驰实业90%的 股权,神驰投资公司总股本的18.18%;神驰实业持有公司总股本的17.68%。艾纯直接控制并通过神驰 投资和神驰实业间接控制公司合计83.59%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艾纯,男,1966年6月生,EMBA毕业,硕士学历,重庆市北碚区工商联副主席。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报告期业绩

2016年、2017年、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48亿元、10.69亿元、13.37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196万元、6427万元、12139万元。

(四)募资用途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667万股,拟募集资金5.77亿元。本次IPO,公司老股东还要公开发售不超过1500万股股份。

(五)主要关注点

1、宗申动力是神驰机电竞争对手+客户+供应商

神驰机电与上市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001696)同时存在多种身份——既是竞争对手、又是客户、又是供应商。

神驰机电在其招股书“主要竞争对手”栏目中,就有宗申动力的名字,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也包括宗申动力。

2017年、2018年公司第三大客户均为重庆大江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而大江动力是宗申动力的全资子公司。

宗申动力还是神驰机电的主要供应商。神驰机电2016年至2018年向宗申动力采购了855.79万元、1333.82万元、2378.38万元的的发动机产品。

在神驰机电招股书中,有一章节名为“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情况”,该章节列举了最近三年,神驰机电“向其销售商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和与向其采购商品形成的采购成本均大于等于100 万元外部单位”。共有9家企业进入这一名单,但这9家企业即不包括宗申动力也不包括宗申动力子公司大江动力。这一章节遗漏披露宗申动力,是出于故意还是无意?

2、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较高

2016年、2017年、2018年,发行人归母扣非净额分别为726.88万元、2266.26万元、1794.09万元,占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2.27%、26.07%、12.88%,占比较大。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收入。为扶持产业发展和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重庆市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发行人作为重庆市的优势企业,有望获得地方政策的长期支持。

3、销售给美国的金额较大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公司在北美地区(主要是美国市场)实现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13638万元、29949万元、53088万元,占各期收入比例分别为 18.41%、28.34%、40.19%。

(六)发审会议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2019年1-6月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预计2019年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预计2019年营业收入、扣非归母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是否一致;(2)影响经营业绩下滑的相关不利因素是否已经消除,是否存在经营业绩持续下滑风险,相关应对措施及有效性;(3)经营环境是否发生明显不利变化,盈利能力是否可持续。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发行人外销收入占比较高,2016年至2018年北美地区销售占比较高且逐年上升,2019年上半年出现下滑。销往美国的通用汽油发电机组产品、数码变频发电机组和高压清洗机产品均在美国加征关税清单之内。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贸易摩擦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相关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2)在美国地区的销售波动是否与同行业公司一致,是否存在通过2018年集中销售进行业绩管理的情形;(3)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北美地区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变动情况、扣除提前备货因素后北美地区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净利润情况;(4)加征关税情况下对贴牌模式和自主品牌销售模式2019年全年净利润影响情况;(5)数码变频发电机报告期内的产能利用率(6)2019年美国市场相关应急需求下降、气温回暖较晚等偶发性因素与以前年度的具体差异情况,上述偶发性因素未影响发行人对AMAZON、SAMS CLUB 、WALMART等美国零售商销售大幅度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SMARTER向美国联邦第二巡回法庭提起上诉事宜的最新进展,是否存在SMARTER重新就此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可能性;(2)持有专利的主要取得途径,涉嫌专利侵权诉讼目前进展情况,涉诉专利具体情况,相关专利应用于发行人产品的情况,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金额及占比;(3)相关风险在招股说明书中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三、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浴霸、集成吊顶等家居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的提供。 

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 年 9 月,2017 年 6 月 22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目前公司总股本3.6亿股。

公司拥有 8 家控股子(孙)公司,4 家参股公司。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员工总数1558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Tricosco 持有公司股本的 69.0526%,为公司控股股东。Tricosco是注册于香港的公司,已发行股数 10001 港元。2017年净利润11.2687亿余元。

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 Fang James、方胜康,其中,Fang James 通过 SeeSi 间接持有 Tricosco 的 42.36%股权,方胜康通过 Sino Broad 间接持有 Tricosco 的 44.01%股权,两人合计间接持有Tricosco的86.37%股权。同时方胜康通过明泽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0.0035%股权,通过聚泽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0.13%股权。

Fang James 和方胜康于 2004 年 11 月 4 日签署《共同控制协议》,并于 2017年 7 月签署新的《一致行动协议》,根据该等协议,Fang James 和方胜康对于涉及 Tricosco 和奥普家居的需由股东审议表决的事项,股东提案权和提名权等股东权利的行使,需由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以及其他与经营相关的、需要发行人股东或董事作出决策的事项中均采取一致行动。 

此外,方雯雯系实际控制人方胜康之女,通过 Sino Virtue 间接持有 Tricosco的 6%股权,通过文泽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0.0049%股权;吴兴杰系实际控制人方胜康之女婿,通过文泽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4.91%股权,通过明泽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1.96%股权。方雯雯与吴兴杰夫妇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发行人 70.79%股权。

(三)报告期业绩

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9.45亿元、12.50亿元、15.84亿元及8.89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28亿元、2.89亿元、2.66亿元及1.73亿元。

(四)发审会议询问的主要问题

1、浙江劲源2016年为发行人第一大供应商,供应集成吊顶扣板,发行人于2017年1月收购浙江劲源集成吊顶扣板业务相关资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浙江劲源的历史沿革、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董监高情况,是否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或者为发行人关联方;是否存在相关股东代实际控制人方胜康代持股份的情况;(2)浙江劲源为唐国富设立并负责管理,而其他部分股东与唐国富不熟识却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方胜康的朋友、发行人员工指定的人员的原因及合理性;(3)浙江劲源向发行人销售产品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分担费用的情形;(4)发行人与浙江劲源的相关业务往来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5)收购供应商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收购浙江劲源的定价依据,价格是否公允。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发行人产品主要用于新房装修,直销大客户多为大型地产商。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其合理性,与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房地产行业近期不景气对发行人业务产生的影响,发行人2018年主要产品收入增幅趋缓是否受此影响,是否会对发行人未来业务的持续增长造成不利影响;(3)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在行业整体增速放缓的背景下浴霸及集成吊顶行业是否存在技术水平趋同、恶性竞争等现象。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报告期内经销商数量增长较快,经销商中存在前员工经营的经销商。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经销商实现终端销售的情况,发行人是否存在同经销商共管异地仓库及已销售产品的情形;(2)报告期对前员工经销商的销售情况及占比,毛利率偏高的原因及其合理性;(3)发行人对前员工经销商的销售政策及定价依据,销售价格与其他经销商的销售价格相比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等利益输送情形;(4)前员工经销商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为发行人调节收入压货、囤货等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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