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自掏腰包补回款,得润电子三年财报被认定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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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002055,现简称ST得润)的投资者索赔进入倒计时: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对公司财务造假作出认定,而本案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12月30日届满,目前仅剩54天。
这份处罚的情节在同类案件中颇为典型。经查明,2020年至2021年,因主要客户等经营困难无法偿还欠款、公司现金流紧张,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自有资金、对外借款等方式,向客户、原子公司、设备供应商等提供资金,用于这些主体向公司归还历史欠款,且未向公司报告资金实际来源——公司2020年、2021年分别虚构回款3.95亿元、1.13亿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3.71亿元、6639万元;2022年上半年又以预付货款形式虚构回款2683.69万元。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非公开发行文件,均因此存在虚假记载。
公告的措辞值得逐字读。刘佳律师分析,虚构回款的手法,本质是让本该计提的坏账在报表上消失——应收款项看似收了回来,资产减值的窟窿却被藏起来,投资者看到的偿债能力与利润成色因此被系统性美化。刘佳律师指出,本案受影响的不止两份年报:2022年半年报乃至非公开发行文件都在列,买入时点落在2020年8月底之后、2023年12月30日之前的投资者均可能受损;叠加实际控制人被罚1200万元并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全案合计罚款2250万元,责任链条认定得相当完整。(刘佳律师专栏)
目前暂定的登记条件为:于2020年8月27日-2023年12月30日期间买入得润电子股票,并在2023年12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最终区间以法院认定为准。(得润电子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家语理律师事务所刘佳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佳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0年,执业以来已为抚顺特钢、新研股份、仁东控股等300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办理维权,团队在办案件超过30000起。长期站在投资者一侧,熟悉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完整流程,从立案、举证到损失核算均有实务积累,索赔策略以稳妥、可执行为先。刘佳律师相信,办案质量才是最好的说明——投资者的每一分损失,都应当被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