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科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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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79证券简称:腾达科技公告编号:2026-049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竺浩兴先生、顾静亚女士、刘亚丕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竺浩兴先生、顾静亚女士、刘亚丕先生自2020年12月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将于2026年11月30日任职满六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竺浩兴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顾静亚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亚丕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辞职后,竺浩兴先生、顾静亚女士、刘亚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竺浩兴先生、顾静亚女士、刘亚丕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竺浩兴先生、顾静亚女士、刘亚丕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竺浩兴先生、顾静亚女士、刘亚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竺浩兴先生、顾静亚女士、刘亚丕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忠实勤勉,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竺浩兴先生、顾静亚女士、刘亚丕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工作给予高度的认可,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蒋阳阳女士、周艳女士、赵静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中周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三、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拟作出调整,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蒋阳阳女士、周艳女士、赵静女士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将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审计委员会周艳赵静、马胜利提名委员会赵静蒋阳阳、陈佩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蒋阳阳周艳、刘勇战略委员会陈佩君刘勇、杜以常、沈基逵、陈宇锋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蒋阳阳女士: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至2021年就职于宁波诺丁汉大学商学院(中国),任助理教授;2021年至2025年就职于宁波诺丁汉大学商学院(中国),任副教授;2025年至今就职于宁波诺丁汉大学商学院(中国),任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阳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阳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赵静女士: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律师,税务师,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2010年10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任副教授;就职于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周艳女士: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2年1月至2021年7月就职于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历任初级、中级、高级项目经理、业务四部部门经理;2021年7月至今就职于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任业务四部部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