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贝卡索赔递交立案,已有案件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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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递交了13位投资者案件至法院立案审理,目前仍在征集受损投资者中。(刘鹏律师专栏)
回溯本案,2026年8月27日,瑞贝卡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主要存在两项违法事实:一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及虚假记载;二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
具体而言,2022年至2024年6月期间,瑞贝卡及其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瑞贝卡控股等关联方划转资金,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掩盖这一事实,公司甚至通过虚构资金入账、资金往来不记账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致使2022年年报、2023年年报及2024年半年报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刘鹏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因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亏损的股民,是可以索赔的。
索赔条件于2023年4月28日-2025年7月2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7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可加入。(ST瑞贝卡维权入口)
只要符合条件,索赔的诉讼时效一直到2028年7月,时间还算充裕,但早做准备总是没错的。别让你的股票白亏,该索赔时就索赔。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