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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宇人及实控人同日被立案,受损股民可先行登记

市场资讯 10.21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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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晚间,信宇人发布公告称,公司当天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两份《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6026号、证监立案字0072026027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杨志明双双立案。值得注意的是,公司2025年年报披露后已遭上交所监管问询,与其同步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揭开了内控失效的冰山一角。

回溯可见,立案并非无迹可寻:公司自查发现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期间存在实控人非经营性占用募集资金3710.70万元的情形,虽已收回本金及利息,但内控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今年2月公司还因此受到上交所纪律处分。公司深耕锂离子电池干燥设备,固态电池等新技术路线使其一度成为市场焦点,散户参与度较高。

基本面方面,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亿元,同比增长139.53%;归母净利润亏损8094万元,同比扩大11.79%。营收高增与持续亏损并存,收入确认与资金往来的合规性正是本次调查的重点方向,具体违规事项尚待监管查明。

目前,上海家语理律师事务所刘佳律师团队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6年10月13日(含当日)之前买入信宇人股票,并在2026年10月1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先行登记、保留交易记录,待处罚决定或调查结论公布后据以调整主张。律所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前期不收费,实际获赔后按比例支付。最终实施日、揭露日及可赔范围以法院认定为准。(信宇人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家语理律师事务所刘佳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佳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0年,执业以来成功为抚顺特钢、新研股份、仁东控股等300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团队案件在办数量超过30000起。执业期间,刘佳律师始终站在投资者一方,熟悉证券诉讼全流程,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刘佳律师用办案质量说话,让投资者的每一分损失都得到认真对待。)(刘佳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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