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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石重装资金占用罚单落地,受损股民索赔正当时

市场资讯 10.21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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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兰石重装及控股股东兰石集团收到甘肃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3号至11号),长达五年的资金占用案正式落地。回溯进程:4月9日证监会立案,4月22日下发处罚事先告知书,4月23日公司披露差错更正公告,4月30日九份处罚决定书集中落地,办案节奏极快。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至2024年,兰石集团组织、指使上市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发生额22.65亿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7.72%;2023年发生额22.33亿元,占66.49%;五年累计发生额超60亿元。公司未在2020年至2024年年报中披露上述事项,构成重大遗漏;且未及时对资金变动进行会计处理,导致2023年、2024年半年报分别虚增银行存款10.37亿元、8.07亿元,构成虚假记载。处罚方面,公司被警告并处300万元罚款,兰石集团被罚400万元,多名责任人分别被罚80万元至150万元。上交所随后对公司及兰石集团公开谴责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案特殊性在于违规主体为省属国企,查处力度罕见。刘佳律师表示,已代理投资者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提交部分索赔立案材料,维权进入规模化实操阶段。(刘佳律师专栏)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目前,上海家语理律师事务所刘佳律师团队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1年4月23日-2026年4月2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6年4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兰石重装维权入口)

以立案公告日为揭露日计算,诉讼时效至2029年4月。律所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前期不收费,实际获赔后按比例支付。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上海家语理律师事务所刘佳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佳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0年,执业以来成功为抚顺特钢、新研股份、仁东控股等300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团队案件在办数量超过30000起。执业期间,刘佳律师始终站在投资者一方,熟悉证券诉讼全流程,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刘佳律师用办案质量说话,让投资者的每一分损失都得到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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