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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昌科技IPO:研发费用连降却称不断加大投入 两名董事去年被约谈却称无自律监管措施 中银证券保荐质量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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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

作者:IPO再融资组/图灵

近期,尊界供应商安徽大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昌科技”)更新了招股书申报稿,二度冲击IPO。

前次IPO,大昌科技的保荐券商是国元证券,两位保代因未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大昌科技的返现披露、研发内控及财务内控问题,被采取约见谈话措施。此次IPO,大昌科技的保荐券商变为中银证券,但大昌科技多处信披问题,中银证券并没有发现。

比如,大昌科技的研发费用连续两年下降,研发费用率大幅下降,但招股书却多次出现“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等类似表述。此外,公司及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钟华山,以及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汪金梅,去年8月被交易所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但公司在最新的招股书中却称报告期内没有。对于一家已经被监管机构就内控规范性约谈过的公司,在重新申报时再次出现“信息披露不准确”,其性质或比最初的违规更严重。

研发费用及费用率连续下降 招股书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

招股书显示,大昌科技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相关工装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车身结构件总成、底盘组件及相关工装模具。

公司称,公司已与奇瑞汽车、广汽集团、广汽本田、广汽丰田、大众汽车、长安汽车、长城汽车、江淮汽车、比亚迪、本特勒等国内多家主流汽车主机厂及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合作关系。

招股书显示,大昌科技为江淮汽车帅领、尊界车型提供的产品包括制动、离合踏板总成、侧围加强板总成、A 柱上内板总成、翼子板加强板组件、前舱盖加强支架等。

2023-2025年、2026年上半年,大昌科技分别实现营收12.55亿元、11.71亿元、11.5亿元、5.88亿元;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1.04亿元、0.91亿元、0.95亿元、0.32亿元。

2024年,公司营收同比下降6.68%,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1.86%;2025年营收同比下降1.83%,净利润微增4.28%。从增速看,大昌科技最近两年业绩出现疲态。

并且,大昌科技研发投入大幅下降。2023年,大昌科技研发费用为6872.89万元,占营业收入5.48%;2024年降至6171.10万元,占比5.27%;2025年进一步降至5356.71万元,占比4.66%;2026年上半年仅为2402.78万元,占营业收入4.09%。

2024年、2025年,大昌科技研发费用同比分别下降10.21%、13.2%,研发费用率也是连续下降。

细分研发费用科目看,公司研发材料费从2023年的4062.73万元降至2025年的2343.93万元,降幅42.3%。大昌科技表示,随着前期新项目和新工艺研发项目逐渐成功转化,材料费投入逐年有所下降。

有意思的是,大昌科技招股书却多次提到“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等类似表述,与研发费用的连续下降、研发费用率连续下降、研发材料费大降的事实不符。

两名董事去年被约谈却称没有自律监管措施

这并不是大昌科技第一次IPO。公司曾于2023年6月申报创业板IPO,2024年8月撤回申请。

大昌科技称,前次IPO终止的原因包括:(1)募投项目不达预期;(2)前次申报后业绩有所下滑。

但事实上,大昌科技前次IPO暴露出其对第一大客户的返现事项以及部分返现金额存在跨期、研发相关内部控制及会计处理不规范、财务内控不规范等问题。

2025年8月,深交所对大昌科技,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钟华山,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汪金梅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有意思的是,在最新的招股书申报稿中,大昌科技不仅没有披露深交去年8月份所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而且称“最近三年,除上述行政处罚(两次两名员工死亡事故)外,公司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 明确将“约见谈话”列为自律监管措施之一。大昌科技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签署日为2026年9月30日,晚于上述监管措施作出时间13个月,公司及保荐券商中银证券不存在“尚不知情”的可能。

招股书没有对钟华山、汪金梅的自律监管措施,并不是“漏披露一个无关紧要的事项”,而是在“合规性”这一栏作了与事实相反的陈述。对于一家已经被监管机构就内控规范性约谈过的公司,在重新申报时再次出现“信息披露不准确”,其性质或比最初的违规更严重。这直接影响两个判断:①信息披露质量的可靠性;②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容诚出具了标准内控审计报告)。综上,中银证券是否勤勉尽责待考。

深度绑定奇瑞

大昌科技与奇瑞汽车的关系,是结构最复杂,也最需要穿透审视的部分。

2023-2025年、2026年上半年,大昌科技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90%、87.33%、80.50%和 85.29%,其中,向奇瑞汽车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95%、59.05%、51.23%和 43.26%。

奇瑞汽车不仅是大昌科技最大的收入来源,还通过指定供应商的方式,深刻影响着公司原材料成本的采购渠道。

2024年,大昌科技定点采购钢材的单价为5.75元/kg,同期非定点随行就市采购单价为4.38元/kg,溢价约31%;2025年,定点单价5.05元/kg,非定点4.06元/kg,溢价约24%。公司解释称,定点采购钢材的性能、工艺、成分及质量指标要求更高,且主机厂通过直接与供应商确定相对稳定且较高的采购单价,来保持与公司年度结算价格的相对稳定。

大昌科技这一解释在技术层面可能有其依据,但回避了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当第一大客户同时决定公司收入来源和大量原材料成本的采购渠道时,公司在这条供应链上的利润空间,很大程度上是由客户划定的。定点采购的高价并不直接侵蚀毛利率,因为在“双指定”业务中公司采用净额法核算,采购成本不进入营业成本,收入只确认加工性质的差额。但净额法恰恰使毛利率这个指标失去了对真实利益分配的揭示能力,毛利率看起来正常,是因为不合理的成本被移出了报表。

更深一层的关联在于历史股东结构。国富基金曾持有大昌科技3.07%的股份,而奇瑞汽车的关联方芜湖瑞创投资持有国富基金39.75%的份额,瑞创投资的部分投资人系奇瑞汽车在职人员。国富基金于2020年11月入股,2025年12月将股份转让给鸠控国投后退出。

前次申报的问询函曾明确要求公司说明“国富基金入股前后发行人与奇瑞汽车的项目定点数量及预计供应金额、供应份额占比、定价依据及毛利率变动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以及“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是否通过他人代持发行人股份,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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