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一致行动关系遭立案,联美控股索赔通道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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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联美控股公告,公司与四名股东分别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均因涉嫌未按规定报送报告或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相关股东自查,本次调查涉及其相互之间可能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事项。据半年报披露,四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7.23%、4.91%、1.61%、1.10%。
上海家语理律师事务所刘佳律师指出,同日收到五份《立案告知书》,这在A股市场并不多见!与常见的财务造假类立案不同,本案指向股东权益披露层面:若股东间一致行动关系未如实披露、未合并计算权益,将直接影响投资者对持股稳定性及举牌行为的判断。此类违规对股价的影响路径与财务数据失真不同,民事索赔中交易因果关系的论证更为复杂,最终能否获赔及范围,取决于处罚认定事实与法院司法认定。(刘佳律师专栏)
此前,联美控股曾于2024年8月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披露事项被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从监管记录看,公司在信披及时性与完整性层面已有前例。
目前本案尚处立案调查阶段,违法事实、实施日与揭露日虽未最终确定,但刘佳律师建议,在此期间买入并因股价波动受损的投资者,可先行保留交易对账单、持仓记录等材料,待处罚文书落地后再行评估是否符合索赔条件,避免在事实不明时过早主张而导致举证被动。
上海家语理律所刘佳律师团队暂定索赔区间:在2026年10月1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联美控股,并在10月1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产生亏损。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依法登记维权,追回属于自己的投资损失。(联美控股维权入口)
律所代理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前期零律师费用,待投资者实际获赔后才按约定比例收取。案件后续进展,以法院审理与裁判结果为准。
(本文由上海家语理律师事务所刘佳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佳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0年,执业以来成功为抚顺特钢、新研股份、仁东控股等300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团队案件在办数量超过30000起。执业期间,刘佳律师始终站在投资者一方,熟悉证券诉讼全流程,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刘佳律师用办案质量说话,让投资者的每一分损失都得到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