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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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路小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路小军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姓名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路小军独立董事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董之日2029年5月28日个人工作原因否否鉴于路小军先生的辞职将会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路小军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路小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路小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诚信履职,公司董事会对路小军先生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白建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
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白建川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白建川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白建川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同意提名白建川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进行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白建川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白建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调整前委员会成员调整后委员会成员战略委员会邵树伟、路小军、道峰邵树伟、白建川、道峰审计委员会熊焰韧、蒋海军、夏长征熊焰韧、蒋海军、夏长征提名委员会路小军、邵树伟、蒋海军白建川、邵树伟、蒋海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蒋海军、熊焰韧、吕雪锋蒋海军、熊焰韧、吕雪锋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附件:简历白建川,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熊猫电子集团、南京熊猫电视机有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技术助理兼产业发展部产品战略研究室主任;2012年
月至2025年
月担任南京熊猫数字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23年5月任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建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白建川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