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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一审胜诉,万达集团被判支付17.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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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近两年来双方之间多项诉讼中的一项,事件源于2018年的投资协议及后续发展

文|《财经》研究员 辛晓彤

编辑|杨立赟

6月29日晚间,苏宁易购(ST易购,002024.SZ)发布公告,公司与万达集团的“合同纠纷案”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万达集团需向苏宁易购支付17.47亿元,并承担对应的延期付款损失。

这是2024年以来苏宁易购和万达之间多项诉讼中的一项,事件源于2018年双方达成的投资协议及后续发展。

2018年1月,腾讯联合苏宁易购、融创中国(1918.HK)等投资方,以340亿元收购万达商业(后更名为万达商管)约14%股份。其中,苏宁易购和融创分别投资约95亿元,持股比例约为4.02%。全体投资方与万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据媒体报道,2018年万达商管曾与投资方签署“上市对赌协议”,要求公司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上市。然而,万达商管后续未能成功上市。因此融创和苏宁易购认为万达集团、万达商管存在违约行为,触发协议中的股份回购条款,但万达拒不履行回购义务。

2024年1月,融创中国率先针对万达集团提起仲裁,诉求围绕95亿元入股对应的股份回购事宜。2024年10月,苏宁易购正式公告,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万达发起仲裁。

苏宁易购的仲裁申请发出后,万达内部人士向《财经》否认存在上市对赌,表示回购股份并无合同依据,对仲裁结果持乐观态度。

2025年7月,苏宁易购公告披露,其股份回购仲裁请求未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支持,融创则始终未对外披露仲裁裁决结果。

不过苏宁易购在公告中表示不会放弃维权,一方面继续推进仲裁程序,另一方面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万达提起诉讼,也就有了此次17.47亿元的一审判决。

此次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中,苏宁易购的核心诉求是要求万达集团依照“相关合同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从判决表述可见,万达此前已支付部分资金,17.47亿元为尚未结清的剩余尾款。

判决同时划定计息规则:万达需支付自2024年2月26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的逾期损失,以17.47亿元为基数,按照1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息。由于计息周期内一年期LPR历经四次下调,综合测算下来逾期利息约1.6亿元;此外,本案877.68万元案件受理费全部由万达集团承担。综合本金、利息、诉讼费,万达本次需承担的资金总额接近20亿元。

目前该判决为一审判决,尚在上诉期内,还未正式生效。截至发稿,万达方面尚未就是否上诉向《财经》作出回应。

市场关注的疑点在于,本次17.47亿元欠款,与苏宁易购此前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追索的50.4亿元股份回购款是否存在直接关联。《财经》就此分别问询苏宁易购、万达,双方均未给出明确答复。

从业绩上看,万达集团近年来依靠出售万达广场回笼资金缓解流动性压力。根据天眼查,2023年至今,万达广场的累计转让数量已超过80座。不过根据珠海万达(万达商管谋求上市的子公司)官网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珠海万达在中国境内独家运营529座万达广场,而2024年底的数据是513座。

苏宁易购也持续出清旧资产,2025年6月,以1元对价出售宁波、杭州、株洲、沈阳四家家乐福子公司股权。2026年5月19日以1元的价格将客优仕(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家乐福中国的主体公司)公开挂牌出售,以象征性对价剥离负资产,进一步出清历史包袱。

其财务端修复信号初现。去年苏宁易购实现净利润5814万元,期末负债规模较期初减少87.18亿元。2026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2890.5万元,同比涨60.94%。

截至6月30日收盘,苏宁易购股价报收1.17元,当日涨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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