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股票

巨力索具误导性陈述面临证监会处罚,适格股民可索赔损失!

市场资讯 06.30 10:39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2026年6月27日,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巨力索具误导性陈述,河北证监局拟决定对巨力索具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陈宇霞律师在此提醒,凡在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02月11日之间买入巨力索具,且在2026年02月12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向巨力索具索赔相关投资损失。(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的为准)。(巨力索具维权入口)

违法事实

河北证监局经调查认定,巨力索具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2025年12月16日以来,巨力索具多次通过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的方式进行自愿信息披露,且多次回复均未正面回应投资者提问。其中, 2025年12月15日,投资者询问公司是否为长征十二甲提供产品。次日,公司回复称“在商业航天领域公司也为国内可回收火箭提供了产品支持”。2025年12月16日,投资者询问公司在国内运载火箭、卫星及空间站项目中的索具配套占比、商业航天领域的市场份额拓展情况、是否在航天索具细分品类处于绝对主供地位。次日,公司回复称“公司正积极将技术优势延伸至商业航天前沿领域,且已为国内可回收火箭提供了包括捕获臂装置、试验拉索装置等关键产品支持”。2026年1月4日,投资者询问公司索具产品是否应用于卫星在轨工作部件。次日,公司回复称“在箭体发射前的安装调试、转运以及地面回收等环节已有代表性应用”。

2026年2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对互联网出现巨力索具相关不实信息进行澄清,并披露公司2025年度在商业航天领域取得订单累计金额 996.51万元,其中 2025年可确认的收入金额占公司 2025年收入比例低于0.50%,2026年初至披露日取得商业航天订单累计金额128.65万元,金额占比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均很小。

巨力索具的回复未准确披露在商业航天领域产品应用情况,未准确反映“捕获臂”所处阶段、知识产权归属情况等,未完整披露公司在商业航天领域订单金额、金额占比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均很小等情况。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及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

索赔相关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投资损失,应当负赔偿责任。

陈宇霞律师在此提醒,凡在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02月11日之间买入巨力索具,且在2026年02月12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向巨力索具索赔相关投资损失。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陈宇霞律师的观点,不作为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认定的索赔条件为准。

参加股票索赔的股民需准备一下材料;

1、股票交易对账单(如对账单上未显示完整的身份证号码,需另外打印股东信息表;对账期间从第一次买入至完全卖出(或打印对账单之日)

2、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代理费

如委托律师代理,该类案件一般为风险代理,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胜诉后按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未获赔偿无需支付律师费。

(本文由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陈宇霞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陈宇霞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已成功代理股民诉超华科技、圣莱达、三房巷、亿晶光电、天翔环境、祥源文化、中兵红箭、獐子岛、长园集团、索菱股份、中润资源、延安必康、大东南、联建光电等数十家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陈宇霞律师专栏)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