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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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14日收到刘美湖女 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刘美湖女士请辞所担任的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 合规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原定任期至2027年11月13日。辞去上述职务后,刘美湖 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美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700股,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 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总法 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工作。
刘美湖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美湖女士在任职期 间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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