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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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颐静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颐静女士因身体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任后刘颐静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顾问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查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如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刘颐静董事2026年4月20日2027年10月31日身体原因是顾问否(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颐静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正常经营活动,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颐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0.70万股,通过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4.93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25.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23%,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颐静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良好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刘颐静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查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李查德,女,200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9年9月至2024年6月就读于浙江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查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进先生系父女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颐静女士系母女关系,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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