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萃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已被立案索赔不容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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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
4月13日,ST萃华(002731)发布公告,控股股东持有的3074万股股份于2026年3月31日和2026年4月1日分别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轮候期限均为36个月。
轮候冻结原因是由于公司银行借款逾期,控股股东为公司的授信融资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导致债权人申请诉讼保全。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ST萃华的处境正变得愈发艰难。2026年2月10日,ST萃华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此次立案不仅揭示了公司内部治理可能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也直接触发了二级市场的剧烈反应,彼时不少投资者投资者无端遭受损失。
二、投资者维权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在立案事项公告前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投资者可以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赔偿。
在本案中因公司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损失的,适格投资者可以通过诉讼等多元化方式积极向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追偿,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已收到数百位投资者的索赔报名,现仍在征集受损股民中,符合于2026年2月9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6年2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可参与索赔,挽回损失。(萃华珠宝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刘鹏律师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