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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发展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市场资讯 04.1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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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晚间,海泰发展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12026002号),2026年4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津证监处罚告知〔2026〕8号)。

根据天津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海泰发展涉及的主要违规为:2021年至2022年,海泰发展作为中间商参与由下游公司主导的棉花贸易业务,未能有效识别该类业务合同、单据和资金形成闭环,相关商品的风险、报酬未实质性转移,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海泰发展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中营业收入分别虚增252,088,298.81元、226,371,248.67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7.66%、45.88%;营业成本分别虚增249,416,523.22元、224,385,212.42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31.22%、57.59%;利润总额分别虚增2,671,775.59元、1,986,036.2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17.77%、12.10%。

依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海泰发展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业绩方面,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归母净利润约为-5700万元至-8550万元,同比下降694.82%至992.22%,上年为盈利958.3万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海泰发展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暂定:于2022年4月30日至2026年2月27日之间买入海泰发展,且在2026年2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海泰发展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海泰发展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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