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300111)股民索赔案再提交法院立案,金一文化(002721)索赔案已有胜诉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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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代理的向日葵(300111)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许峰律师专栏)
许峰律师代理的向日葵(300111)投资者索赔案此前已获得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6年1月14日晚,向日葵公告于2026年1月14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相关信息,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5年9月22日到2025年12月26日之间买入向日葵股票,并且在2025年12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向日葵维权入口)
除了向日葵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法院提交立案,许峰律师提示,金一文化(002721)投资者索赔已有胜诉,后续还可继续发起索赔诉讼。
2024年6月7日晚,金一文化公告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金一文化违法事实如下:
金一文化2020年及2021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公司2020年虚增存货6.10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5.92%,虚增利润总额6.10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1.21%;2021年虚增存货6.37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7.03%,虚增利润总额0.2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89%。上述事项导致金一文化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30日到2023年5月1日之间买入金一文化股票,并且在2023年5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提起索赔,诉讼时效已经进入最后两个月倒计时,“过期作废”。(金一文化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