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朱宇先生的书面辞呈,朱宇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申请辞去上述职务后,朱宇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朱宇先生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一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朱宇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原定任期为自2024年6月14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7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1%。朱宇先生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仍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高度认可朱宇先生在任职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并对其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