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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压之下,吉林高速要分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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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管问询及舆论关注的压力下,吉林高速(601518)最终还是决定派发现金红利。

吉林高速4月18日晚间披露,其控股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吉高集团”)向公司发函,提议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为:以吉林高速截至去年末总股本18.91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亿元(现金分红比例约31.14%),所需现金分红资金由上市公司流动资金解决。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调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吉林高速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时均获全票通过。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前,吉林高速大赚5亿却不分红的消息引发投资者关注。(详情可见《高速公司大赚超5亿不分红,副董事长都看不下去了!》)

早前,吉林高速于4月12日披露2023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5.46亿元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8.84%;扣非后的净利润为5.16亿元,同比增长31.33%。至此,公司取得了净利润连续三年同比上涨的业绩。但公司宣布: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据通达信数据,吉林高速自2010年上市后累计分红10次,累计分红金额为5.664亿元。近两年来,公司均未实施现金分红。截至2023年年末,吉林高速合并资产负债表下的未分配利润为26.50亿元。以上述数据来看,吉林高速具备派发现金红利的能力。

在吉林高速董事会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公司董事刘先福、独立董事林建忠投了弃权票。刘先福建议公司在满足长远发展资金需求的同时,也应考虑股东的即期现金回报要求,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林建忠也建议公司制定适当的现金分红方案。

根据刘先福的简历分析,其为吉林高速第二大股东招商公路(001965)的代表董事。招商公路系招商局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是招商局集团二级企业。

时值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出台了一揽子落实新“国九条”配套政策文件和制度规则。特别是监管层对分红不达标采取强约束措施。重点是将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纳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

在证券时报·e公司报道后,吉林高速“有钱却不分红”的情况引发市场热议。4月14日,上交所向公司下发监管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说明“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连续多年不或少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董事是否与你公司存在沟通分歧,全体董事是否独立审慎判断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评估现金分红方案是否符合公司长期战略,是否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值得一提的是,吉林高速系近期又一家调整现金分配预案的上市公司。

此前,方大特钢(600507)在3月中旬宣布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节能环保、技改等。公司此举引发了投资者热议。

3月30日,上交所向方大特钢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连续两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审慎评估现金分红方案是否符合公司长期战略”等。

此后,方大特钢在4月初宣布,公司控股股东方大钢铁提议,提高2023年度利润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方大钢铁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4月16日,调整后的分红议案顺利通过方大特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方大特钢23.31亿股的总股本估算,公司的分红金额约为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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