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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为智能股票索赔:信披违法拟受处罚 投资者索赔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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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赛为智能信披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赛为智能维权入口)

2023年7月19日,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赛为智能,证券代码:300044)发布公告称:“2023年7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9号,拟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赛为智能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2、虚构应收账款收回导致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3、虚构业务并确认收入、利润,导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赛为智能上述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和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违法行为,我局拟决定对赛为智能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章祥兵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赛为智能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19年11月15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赛为智能股票,且在2021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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